3月底至4月,简章公布,网上报名。
6月,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高考后、7月4日前,各省(区、市)提供高考成绩;高校确定考核名单并组织考核。
7月5日前,高校折算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日程安排如有变动,请以高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方式
强基计划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以下是两种常见模式:
一是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二是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高校培养
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采取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