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的基本原则,谈谈你对大众传播的理解

首页 > 社会 > 作者:YD1662024-04-18 17:43:47

《传播学教程》笔记第9章 传播制度与传媒规范理论注:由于上传限制只能分章节上传,图片、公式、上下标可能无法上传出现乱码影响阅读。需要完整资料的小伙伴可以评论区留言或者私聊。专业整理考研资料欢迎随时咨询

参考书:《传播学教程》郭庆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二版

节:传播制度与媒介控制

考察和分析各种制度和制度因素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作用是传播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这种研究称为“控制研究”。

“控制研究”包括两个方面:

(1)是考察外部制度对传媒机构及其活动的控制和影响。

(2)是考察传媒机构的内部制度对信息的生产、加工和传播活动的制约。

传播制度也就是社会制度中对大众传播活动直接或间接地起着制约和控制作用的部分。

传播制度中既包括媒介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也包括媒介与社会群体以及广大受众的关系问题;既包括言论出版的自由与权利问题,也包括言论出版者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问题。

1.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

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规定大众传播体制,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

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

(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

(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

(4)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

2.利益群体和经济势力的控制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传播媒介的控制权主要掌握在垄断资本手中。

垄断资本控制传播事业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以强大的资本做后盾成立超大型媒介联合企业,对大众传播事业的主要部分实行垄断

(2)通过他们控制的议会党团或院外活动集团对公营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干预

(3)通过提供广告或赞助来间接地控制和影响其他中小媒介的活动

垄断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众传播事业的最大特征

3.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

受众对媒介活动进行社会监督控制的手段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个人的信息反馈

(2)结成受众团体,以群体运作方式对媒介活动施加影响

(3)诉诸法律手段

(4)通过影响媒介的销售市场来制约媒介活动

节:关于传播制度的几种规范理论

任何一种有关大众传播活动规范的观点大致都包含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大众传播社会影响力的认识;

(2)对大众传播所应执行的社会功能的期待;

(3)基于这些认识和期待的对传播制度或传播体制的构想。

英国学者麦奎尔曾经将各种规范体系中所内含的观点和主张称为关于传播制度或媒介制度的“规范理论”,并归纳了它的六种主要类型,即:

(1)极权主义理论;

(2)自由主义理论;

(3)社会责任理论;

(4)苏联的共产主义媒介理论;

(5)民主参与的媒介理论;

(6)发展中国家的媒介理论。

1.极权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极权主义(authoritarianism)也称权威主义,现在也有人译成威权主义。顾名思义,这是一种在对社会事物进行评价和判断时,不是从事物本身的内在价值,而是从与外部权力或权威的关系上考虑问题的认知态度和思维方式。

极权主义者主张社会事物必须一切以权力或权威为转移,强调社会等级秩序和上下之间的绝对支配与服从关系。

极权主义理论是维护专制统治的理论,极权主义的媒介规范理论,同样体现了极权主义政治制度理论的观点,它的最大特点,是主张媒介必须一切以权力的意志为转移,一切为统治者服务。

这种理论,是在15世纪中叶近代印刷技术发明后不久欧洲封建专制主义的气候下产生的。

禁书法案;出版特许制度;《星法庭法令》

极权主义的媒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报刊必须对当权者负责,维护国王和专制国家的利益

(2)报刊必须绝对服从于权力或权威,不得批判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和政治价值

(3)政府有权对出版物进行事先检查,这种检查是合法的

(4)对当权者或当局制度的批判属于犯罪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

在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前,极权主义传播制度在欧洲统治了数百年,法国、德国、俄国都有过漫长的极权主义统治。

我国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清政府的传播制度也具有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

1902年制定的《大清报律》规定:报纸不得揭载“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并规定实行发行前审查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德意日法西斯的传播体制是一种现代极权主义,它的特点是并不满足于对传播媒介的消极控制,而是通过积极的强制改造使之成为国家宣传机器和战争宣传机器,它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危害远远超过了古典的极权主义。

2.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也称报刊的自由主义理论,其核心反映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观点,即认为报刊应该是“观点的自由市场”,是实行自律的自由企业。

(1)自由主义理论的主要原理原则包括:

①任何人都拥有出版自由而不必经过政府当局的特别许可;

②除人身攻击以外,报刊有权批评政府和官吏,这种批评是正当合法的;

③新闻出版不应接受第三者的事先检查,出版内容不能受到任何强制;

④在涉及观点、意见和信念的问题上,真理和“谬误”的传播必须同样得到保证。

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是在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在同极权主义制度及其规范理论的斗争中形成的。

英国诗人、政治家约翰·弥尔顿于1644年出版的政治小册子《论出版自由》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在这部小册子中,他根据“主权在民”和“天赋人权”的思想,对封建专制制度对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的压制进行了犀利的揭露和批判,并提出出版自由是人的与生俱来的权利。

弥尔顿认为,限制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就等于压制真理,因为真理只有在“自由而公开的斗争”中,才能战胜谬误,证明自己的真理性。

密尔在1859年出版的《论自由》一书中特别强调了意见表达自由的重要性:“假如全人类都意见相同,而只有一个人持有反对意见,即使在这种场合,人类也没有迫使这个人沉默的权利。反过来说也是如此,即便这个人拥有迫使全人类沉默的力量,他也没有这样做的权利。

早期自由主义理论对打破极权主义专制制度和等级支配观念,确立自由、平等和权利思想起了巨大的作用。

然而,自由主义理论是与资本主义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种制度所保障的并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而是私有资本的利益。

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自由主义理论本身也发生了蜕变,成了维护垄断资本利益的理论。

(2)社会责任理论

社会责任理论是由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其代表性著作是1947年出版的《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社会责任理论是强调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和公众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和义务的理论,它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一种修正。

现代社会责任理论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原理原则:

①大众传播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因而媒介机构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和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②媒介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应该符合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等专业标准;

③媒介必须在现存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约束,不能煽动社会犯罪,不能传播宗教或种族歧视的内容;

④受众有权要求媒介从事高品位的传播活动,这种干预是正当的。

社会责任理论并不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否定,而是对它的改良。

社会责任理论有一个不同于自由主义理论的大前提,这就是它主张媒介的自由不是绝对的。

社会责任理论提出的目的可以说有两个方面:

一是为了防止由传播事业的高度垄断而引起的资本主义内部的社会矛盾激化;

二是为了防止由传媒内容的浅薄化、煽情化、刺激化而引起的社会道德和文化的堕落。

(3)民主参与理论

民主参与理论也称受众参与理论,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媒介集中垄断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在美国和日本、欧洲等一些发达国家出现的一种新的媒介规范理论。

民主参与理论是在一般民众要求自主利用媒介的意识不断提高,而现实中又缺乏可以利用的传播资源的矛盾状态下出现的。

民主参与理论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向一般民众开放,允许民众个人和群体的自主参与。

它的主要观点有:

①任何民众个人和弱小社会群体都拥有知晓权、传播权、对媒介的接近和使用权、接受媒介服务的权利;

②媒介应主要为受众而存在,而不应主要为媒介组织、职业宣传家或广告赞助人而存在;

③社会各群体、组织、社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媒介;

④与大规模的、单向的、垄断性的巨大媒介相比,小规模的、双向的、参与性的媒介更合乎社会理想。

民主参与理论的核心价值是多元性、小规模性、双向互动性、传播关系的横向性或平等性。

节: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1.社会主义媒介规范理论的渊源

社会主义媒介规范理论是在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无产阶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们都十分重视报刊在革命中的作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人民报刊”思想,高举“出版自由”的旗帜为劳动阶级和一般大众争取言论和出版的权利。无产阶级党报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列宁对党报功能和作用的高度概括:传播思想、政治教育、宣传鼓动、统一战线,组织功能。

2.苏联社会主义传播制度的建立及其媒介规范理论

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传播制度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则和规范:

(1)传播媒介和传播资源是国家的公有财产,不允许私人占有

(2)传播媒介必须为工人阶级服务,必须接受共产党的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

(3)媒介必须按照马列主义原理、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来传播信息,宣传、动员、组织和教育群众()

(4)在服务于社会总体目标的同时,媒介应该满足广大群众的愿望与需求

(5)国家有权监督和管理出版物,取缔反社会的传播内容

3.我国社会主义传播制度和规范在探索中发展

1954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8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国家供给必需的物质上的便利,以保证公民享受这些自由。

这意味着,在社会主义新中国,言论出版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了国家根本大法的保证。

我国目前的传播制度及其基本规范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我国的新闻传播事业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

(2)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必须坚持党性原则

(3)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执行报道新闻、传递信息、引导舆论、提供娱乐等多方面的社会职能

(4)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

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新闻传播事业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课题。

片面追求发行量或收视率而不顾社会效益的倾向,不正当竞争,虚假新闻,变相广告,传播内容的低俗化、刺激化和煽情化现象。

这种状况,使得传播媒介的社会责任问题、如何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传播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问题、传播媒介的自律问题、社会和广大受众对媒介活动的社会监督等一系列新的重大规范课题,都摆到了我们的面前。

节:发展中国家的传播制度和媒介规范理论

根据英国学者麦奎尔的归纳和概括,发展中国家的传播制度和媒介规范理论大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大众传播活动必须与国家政策保持同一轨道,以推动国家发展为基本任务;

(2)媒介的自由伴随着相应的责任,这种自由必须在经济优先的原则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下接受一定限制;

(3)在传播内容上,要优先传播本国文化,优先使用本民族语言;

(4)在新闻和信息的交流合作领域,应优先发展与地理、政治和文化比较接近的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关系;

(5)在事关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利害问题上,国家有权对传播媒介进行检查、干预、限制乃至实行直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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