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谐社会理论,首先必须搞清楚它的哲学基础究竟是什么?我认为它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但有人认为它的基础是和谐哲学,我认为这个观点是不对的。
和谐社会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是什么?这个问题过去也是有争论的,我认为问题其实很简单,*理论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点*讲得非常清楚,尽管他没有哲学著作,没有提出系统的观点,但在他的讲话、文章里有很多哲学论断,这些哲学论断都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应用和创新。
和谐社会理论既然是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它的哲学基础当然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会是别的哲学。
有的同志说和谐社会理论的哲学基础是和谐哲学,或者说是和谐马克思主义。怎么理解和谐哲学这个概念?如果和谐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和谐的哲学,关于和谐这种社会状态的一个哲学理论,这是可以成立的,也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当然也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指导作用,这个理论应该讲什么是和谐?怎么来达到和谐?
和谐有什么意义?我们社会和谐的状况怎么样?等等,但是不能把和谐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起来,不能用和谐哲学取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或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和谐哲学,这就太过分了。
第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是斗争哲学?现在有种说法,认为我们为什么要用和谐哲学来取代辩证唯物论,因为辩证唯物论是斗争哲学。斗争哲学也好,和谐哲学也好,如果要用它来取代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是错误的、片面的。
*曾经讲过,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斗争哲学。他是在一种什么情况下讲的?有人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斗争哲学,他在回答这种说法时说:“是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斗争哲学。”其用意是肯定马克思主义主张要斗争、要战斗、要奋斗,等等。
但*在正面讲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候,从来都是讲它是辩证唯物主义,当然还有历史唯物主义,《*选集》里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命名的。*讲对立统一规律的时候,就反对过斯大林不讲统一只讲斗争,而他在《矛盾论》里讲对立统一规律的时候,总是不仅讲斗争也讲统一,所以*正式称呼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候,他还是承认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
因此,根据他在某种特殊场合使用过斗争哲学的概念,就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斗争哲学,这是不合适的。和谐实际上就包含在统一里面,和谐就是一种统一,这个统一怎样才能达到?要达到统一有时恐怕也离不开斗争。下面我还要谈这个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说成斗争哲学,主要是因为讲矛盾规律的时候,说斗争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很多人认为,这一原理不能成立,应该放弃。
我认为要坚持这个规律,斗争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也要坚持。我这样理解这个原理:把斗争和统一相对起来讲的时候,斗争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这并不否认如果单独讲斗争,斗争既有绝对性也有相对性;如果单独讲统一,统一也是既有相对性也有绝对性的。
教科书大概都不这样讲,而只是把统一和斗争相对起来讲,所以讲一个是绝对的,一个是相对的。这一原理是列宁根据恩格斯的观点提出来的,恩格斯把运动和静止相对起来讲,说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这不是说运动就没有相对性,静止就没有绝对性。
其实辩证法的多数范畴都是这样,比如普遍和特殊、共性和个性,我们说普遍是绝对的,特殊是相对的,但是普遍也有相对性,特殊也有绝对性。又如整体和局部,整体是绝对的,局部就是相对的,但不是说整体没有相对性,局部没有绝对性。如果说斗争和统一,不能讲一个是绝对的、一个是相对的,那么,辩证法的许多范畴就都不能讲了,所以我认为这个原理还是能够成立的。
科学发展观是一种哲学理论,是世界观、历史观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一种社会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部分。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是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个别,是从哲学开始,中间经过政治经济学,最后到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论的关系,和哲学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是一致的:前者是后者的理论前提,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论。过去曾经有过这样的问题:是和谐社会理论包括科学发展观呢,还是科学发展观包括和谐社会理论呢?
我认为怎么讲都可以,正如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科学社会主义,也可以说科学社会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样,也可以说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论互相包含。当然,二者相比,一个是比较抽象的;一个是比较具体的,但如果着眼于科学发展观,它当然应包含它的结论;如果着眼于和谐社会理论,它也应包含它的前提。
总而言之,这两个理论都是整个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不可分割的。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社会理论是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来统领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必然得出的结论,它们是不可分割的,是有机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