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人工费、制造费用等按照当月完工的生产工单还原后的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在各完工产品间进行分摊。(2)研发人员薪酬根据按项目汇总的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工时表进行归集计算。
请发行人:说明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中人工归集方式不一致的原因,结合具体业务流程,分析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产品成本结转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回复
1、说明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中人工归集方式不一致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均专职从事研发工作,不存在研发人员与生产人员混用的情形。在人工薪酬归集时,按照实际从事相关活动的人员将薪酬归集至对应科目,研发人员的薪酬支出全部计入研发费用,生产人员的薪酬支出全部计入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再按照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分配至各个产品/项目。具体归集和分配方式如下:
因此,发行人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中人工归集方式一致,分配方式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存在一定差异。生产成本直接人员按照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在各完工产品间进行分摊主要系:公司产品多为非标定制化产品,难以统计标准工时,直接人工按工时分摊不具有可比性;同时公司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占其总成本的比重在80%以上,且直接材料投入与生产耗用工时存在正向关系,使用直接材料较多的产品,人工工时投入相应较多,因此直接人工成本按直接材料成本的比重在完工产品间进行分配具有合理性。
经查询,通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也存在采用不同的分配方式分配直接人工与研发费用-职工薪酬的类似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2、结合具体业务流程,分析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产品成本结转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1)具体业务流程、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制造部接到生产计划后,结合技术人员按照客户订单需求设计的图纸或客户提供的产品图纸,进行产品工艺、工装设计等,采购部门按照产品设计制定采购计划,对所需的原材料如电机、铸件、机械密封件、钢管、法兰、管件、油漆等进行采购。生产制造部严格按图纸、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公司拥有从机加工、组装、试验等工序的完整生产线,建有机加工车间、组装车间、试验车间、喷包车间,全方位推进精益生产流程建设以提升效率。公司生产业务流程按生产工序为:金工车间直接领料,并将原材料加工成零配件入公司半成品仓;装配车间将机加工车间所生产的半成品与外购件进行组装和测试,测试合格后,产品入库并包装发货给客户。
公司成本核算过程与主要业务流程一致,具体如下:
(2)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产品成本结转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1)公司成本的核算、归集和分配
报告期各期,公司成本具体核算、归集和分配过程如下:
①直接材料:公司生产直接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铸件、电机及其配件、型材及底座、机封及其系统、轴承及其部件等,原材料到货并验收后按实际发生的采购成本确认入库,实际领用时生产车间根据生产工单和对应BOM表(物料清单),开具原材料领料单,仓库管理员按领料单发放物料,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出库;当期生产直接领用材料按对应工单实际产成数量归集至对应产品。
②直接人工:直接人工包括各车间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等薪酬费用,期末分配按各生产订单当月完工生产工单还原后的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在各完工产品间进行分摊。
③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归集至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的其他成本支出,如车间管理人员、辅助工人的薪酬、水电费、折旧费等,期末分配按各生产订单当月完工生产工单还原后的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在各完工产品间进行分摊。
按照上述费用归集分配原则确定完工产品和在制品的实际成本,并将完工入库产品的产品成本结转至库存商品科目。
2)产品成本结转
公司每月末,成本结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销售成本按出售产品数量乘以当月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根据销售出库单明细将库存商品结转至发出商品,符合确认收入条件时将发出商品结转至营业成本。
3)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企业所发生的费用,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品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以正常生产能力水平为基础,按照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结转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对产品及原材料的领用和计价、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核算和分配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进行,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和分配方法符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成本核算,相关内控制度能保证成本计算、费用分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成本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的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如下:
由上表可见,公司直接材料的归集和分配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均按照生产产品归集主要材料成本;公司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按照按各生产订单当月完工生产工单还原后的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在各完工产品间进行分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考虑实际生产情况确定,具有合理性。综上,公司营业成本的核算及结转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