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看到颁奖晚会,获奖者发表感言的一般套路是:表达自己的自豪感、荣幸意,对主办方的感谢意——简介自己的成就(获奖的原因)——展望未来。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先生却另辟蹊径,在瑞典文学院的颁奖仪式上,借着对母亲的怀念,寥寥数语,就把人们带回到六七十年代贫穷落后的中国。他用“我记忆中”四个“最”故事表现了母亲的慈祥、宽恕、诚信、善良,但听来个个扎心。
“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五岁时打了热水瓶我是我母亲最小的孩子。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的时候,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莫言用这件事来表现母亲的慈祥,家里唯一的热水瓶被自己打了,母亲没有骂也没打,还用手抚摸着他,安慰他,足以表现母亲的慈祥。但本人从母亲的角度觉得母亲有些地方做得不够好:
怎么能让五岁的孩子到公共食堂打热水的?
“公共食堂”是打热水的地点,也能反映时间。公共食堂最早可追溯到1958年底"人民公社"的出现。我母亲讲过,公共食堂头一年吃得好,第二年就不行了。由于没有计划,刚开始时大家有天天过年的感觉。没有定量,想吃多少吃多少。包子饺子、饺子,面条子轮流上,终于不能维继。接着就是三年自然灾害,公共食堂开不下去了。
1961年3月,中央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做了重要修改,公共食堂停办。
所以,莫言到公共食堂打热水的时间,从“饥饿无力”应该是1960年左右。莫言1955年生人,60年才五岁左右。
那时的莫言家是一个13口人的大家庭,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父母,还有爷爷、奶奶,没有分家的叔叔、婶婶,为什么偏偏让五岁的孩子去打热水呢?
如果是母亲让莫言去打热水,那就与“慈母”形象不符了。莫言在很多演讲与文章中提到“饥饿与贫穷”是自己创作的源泉。他在《超越故乡》中写道:
“那时候,我们这些五六岁的孩子,在春、夏、秋三个季节里,基本上都是赤身裸体的,只是到了严寒的冬季,才胡乱地穿上一件衣服。”
这么说,莫言的母亲确实对孩子太不上心了。我记得小时候,半夜醒来总是看到母亲在忙碌,经常缝补衣服。“老大穿新,老二穿旧,老三穿块破布头。”是老妈经常说的顺口溜。母亲还讲过一个老戏《打芦花》,大意是,后娘向在外当官刚回家的父亲告状,说给儿子穿那么厚的棉衣,儿子还喊冷。父亲把儿子来,一看棉袄确实很厚,就很生气,用皮带抽打儿子。棉袄被打破,露出了里面的芦花而不是棉花。这才知道,后老婆心太黑,就把后老婆休了。
所以,绝大多数母亲是不会让孩子们赤身裸体满街跑的。夏有单、冬有棉,尽管可能很破旧,有补丁。这不只是母亲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母性使然。
莫言曾自曝吃奶到五岁,说明母亲对莫言是多么溺爱。让五岁的孩子去打热水,万一溅出的热水烫伤孩子怎么办?所以,不管谁让莫言去打热水,母亲都不会答应的。
五岁的孩子能在草垛里饥肠辘辘地呆了一天?
莫言特意强调,是因为“饥饿无力”才打坏了热水瓶,害怕母亲责罚钻进草垛呆了一天。饿着肚子在草垛里饥肠辘辘呆了一天,五岁的孩子有这么大的定力?
记得莫言刚得诺奖那会儿,他大哥管谟贤被邀请到山东电视台“金声玉振”栏目做客。
管谟贤说,小时候的莫言在家里是多余的,并不很讨人喜欢,因为:
“他很调皮,鼻涕挂着很长,经常用棉袄袖子擦鼻涕,走路经过的地方会碰掉所有的东西,妈妈骂他身上长了刺啊!”
这段话,一说明莫言小时候是穿棉袄的,二说明莫言从小调皮。这样一个活泼好动,打过不少东西的孩子,怎么可能多愁善感到,打个热水瓶“就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
小孩子大脑是受肠胃支配的,“属鸡的,记吃,不记打!”我母亲对经常犯低级错误的孩子经常这样恶声恶语地斥责。而莫言又是个从小吃不饱的孩子,比别人更会感到饿肚子。为了一个经常犯的错误,能饿着肚子呆在草垛里一整天,是五岁的孩子能做到的?
莫言的记性好又早熟,五岁就能记得母亲的叹息声
母亲找到莫言,没打也没骂,用手抚摸着小莫言,“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五岁就能体会到生活的苦难,真是不是一般的“早熟”!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母亲被看守麦田的人搧了一耳光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搧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这是个讲母亲“宽恕”的故事,但人们讨论最火的是到“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的性质问题。其实,还有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就是莫言从小受爷爷的影响,对人民公社、生产队一直有成见。他在《超越故乡》中称,爷爷曾说:“人民公社是兔子尾巴,长不了。”还说爷爷“有远见”,人民公社最终解体了。所以,在他的眼里看守集体麦田的人就成为恶势力的代表,当然面目可憎;而“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则是因饥饿所致,是正当行为。
在《丰乳肥臀》里,母亲上官鲁氏为了孩子有饭吃,发明了“胃袋”,把集体的粮食吞到胃里,回家吐出来,洗净煮给孩子们吃。控诉了人民公社时期,普通农民的悲惨经历。母亲的壮举,也被有些评论者啧啧称赞为“伟大的母亲”。
“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乞讨老人的傲慢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地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地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老人碗里。
本故事是为了表现母亲的善良,但听来却同样扎心,过节有乞丐上门,而施舍的家庭也很贫穷,也吃不饱。
莫言的《过去的年》写的是莫言小时候过年的事儿,其中吃饺子依然是“重头戏”。先说小年晚上吃饺子:
“那时候我的饭量大得实在是惊人,能吃多少个饺子就不说出来吓人了。”
写当地风俗,除夕的饺子里面放硬币,谁吃到谁有福,而且硬币归自己:
“有一年,我为了吃到带钱的饺子,一口气吃了三碗,钱没吃到,结果把胃撑坏了,差点儿要了小命。”
说明,莫言家是有条件让莫言吃到饱,吃到撑的。莫言与乞丐的争辩: "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是说给乞丐听的吗?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背后的故事依然扎心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地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地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这个故事轻描淡写,但其背后的故事写在他的散文或是小说《卖白菜》里,临近年关,家里没钱,母亲把家里仅有的留着过年包饺子的三棵白菜拿到集上卖。因为自己不情愿卖,还哭了鼻子,又看不惯买菜老太太的挑剔,就故意多算了买菜的老太太一毛钱。傍晚的时候白菜又回到了莫言的家里。
莫言家当时是13口的大家,奶奶管家,母亲只负责做饭,母亲是没有权利把仅有的三棵白菜卖掉的。关于本小说存在的其它问题,本人曾撰文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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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用“我记忆中”的四个“最”故事,彰显母亲的高尚品质,但每个故事都笼罩着贫穷、饥饿给人的体验是扎心的,沉闷的。
莫言曾说自己小时候除了冬天,春夏秋都赤身裸体,10岁前没照过照片时,北大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贴出一张莫言的黑白照片,并配文称“文学虚构可以改变真实记忆,甚至作家也会迷失真我。”那么,这“我记忆中的”四个“最”故事到底是文学虚构,还是真实记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