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现场查看该企业生产清单和销售清单发现,涉事的两款产品分别生产于2020年3月和9月,两批次共1200瓶,都是订单式发货,销往江苏宿迁和连云港。
漳州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巫勇杰:因为他这个小企业是属于订单式生产,当时我们来的时候他没有订单,也是处于停产状态。我们看完以后,责令它现在必须停产。
责令企业停产的同时,漳州市卫生监督所也要求企业将涉事产品下架并且召回。1月11日上午,工作人员对召回的产品进行查封并送检。
漳州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巫勇杰:当时召回总共是129盒,两款产品总共是129盒。这两批货就是从连云港和宿迁召回的。目前销售的具体情况,是否还有其他的产品,我们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漳州市卫健委表示,目前,现场查见的留样样品,以及召回的产品均已送至专业检验中心进行检测,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开。
涉事两款产品均未备案
据漳州市卫健委及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送检结果还没有出来,但就目前的调查情况显示,涉事的两款产品,一款与备案信息不符,另一款未查到备案记录,均属于未备案产品。
根据国家卫健部门相关规定,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在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将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向所在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记者查到了这家企业的相关备案记录,一共有四款产品申请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