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们新推出的栏目
我们会从网友们提的问题里
选出典型的、人们常问的问题
进行解答
关于社保、入户、出入境、玩乐等问题
都可以问哦
只需要在这篇文章底部留言就可以啦
不过问题要尽量问得详细一点
今日话题未婚时申请了公租房,已婚了能申请安居房吗?可以的话需要什么资料?如何申请?
相信不少入了深户但是暂时
又还没有住房的单身小伙伴
都会去申请深圳公租房
但是当自己结婚了
发现似乎满足了安居房的申请条件
那自己可以再申请安居房吗?
话不多说
直接上答案
如果符合安居房申请条件的话
可以在申请了公租房的情况下
同时申请深圳安居房
但申请成功后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入住!
图源:摄图网(500411181)
大家应该明白公租房是租的
而安居房是买的
两者的申请条件当然是不一样的
这里小编主要介绍下深圳安居房
公租房的话最近小编也提了不少
如果想了解
在【深圳本地宝】头条号
私信回复“公租房”
即可获取申请指南和入口哦
安居房申请条件需要同时以下条件,才能申请。
一、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二、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新引进人才的,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注:这里所说的社保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
三、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四、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五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3、在深圳市未领取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