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第一次实行“新高考”。其中有一个显著的变化,体现在高考志愿的填报环节和高招投档录取方式的改革方面。
即每位考生可以一次最多可以填报45个“平行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1:1的比例一次投档”的原则投给各大院校,确保提档后,只要不是因为考生的缘故(如填了不服从调剂、身体检查不符合专业要求等)高校就不得退档,考生的权益得到了极大的保障。
那么,如何理解平行志愿中的“平行法则”?志愿的顺序会影响录取结果吗?
笔者拟从四个层面予以扼要地分析和阐述:
其一、平行志愿中的“平行”,就是强调各个志愿都是相对独立、并行不悖的,弱化了志愿先后顺序的关系,更取消了以前“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从属关系。
省级教育或招生考试院的计算机系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对考生所填报的全部志愿扫描检索,只要被检索到就会投档给该志愿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