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全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20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7.志愿服务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18.志愿服务理念: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19.我国的“公民道德宣传日”:每年的9月20日。
20.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
21.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五大类别: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
22.市民“做三好”内容:在社会做一个好市民,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
2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市民幸福指数。
2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广大市民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支持和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市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25.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内容:《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9年版)》由3大版块、12个测评项目、88项测评内容、180条测评标准构成。
2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市民要关注要知晓;市民言行要文明、人际关系要和谐;市民要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27.市民文明交通行为要做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服从交警指挥;行人在交通站点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28.市民应遵守的公共场所道德要做到:在广场、商业大街、火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木、不吵架斗殴;在禁烟场所不吸烟;在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不大声喧哗、嬉闹,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不影响他人。
29.市民对公共设施维护方面应该做到:对公共电话、邮箱、报栏、座椅、雕塑、窨井等公共设施要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30.市民对生活居住区周围环境应该做到:不乱倒垃圾、污物,不乱堆乱放物品;大力种植花草树木,爱护生活区的各种树木、花卉、草坪,不排放各种有害、有毒物质,保持空气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