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业务扩大,那公司是选择成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呢?二者又该如何调整,才能让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获得最大的实惠呢?
今天小柳就和大家聊一聊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企业在业务扩展的时候要如何选择。
1、分公司OR子公司?
我们知道一般来说企业有两种分支机构形式,一种是分公司,一种是子公司(严格说子公司不属于分支机构),但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在所得税处理方式上是不同的。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与总公司视为同一主体。因此,在纳税方面,也是同总公司作为一个纳税主体,将其成本、损失和所得并入总公司共同纳税。
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与总公司视为两个主体。因此,在纳税方面,也是同总公司相分离,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承担纳税义务。其成本、损失和所得全部独立核算,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项税收。
通俗地说,就是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纳税,而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别纳税。
因此只要分支机构与总公司中有一方的利润为负,那么设立分公司时,其中一方的损失就能抵扣另一方的利润所得,从而降低公司整体的应纳税所得额。
而如果分支机构与总公司都是利润为正,或者分支机构在当地能够享受优于总公司的税收政策优惠(如小型微利企业),那么企业就应该将该分支机构设立为子公司。
虽然二者的优缺点小柳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但在具体实操中,企业应该如何选择将分支机构设立为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呢?
2、怎样节税?
我们假设某公司准备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因为当地有税收政策优惠,所以计划设立子公司,预计从2022年至2025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1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那么四年下来总共需要缴纳375万的企业所得税。
但如果我们灵活运用分支机构,在收入为负的2022年、2023年先将公司设立成分公司,那么两年下来,就能帮总公司减少1500万的成本,即节约1500×25%=375万。而当公司从第三年开始盈利,2024年、2025年共盈利3000万,需要纳税3000×25%=750万。
那么成立子公司和先成立分公司再成立子公司,看似都只需要缴纳375万的企业所得税,但后者因为先成立的分公司帮公司抵消了375万元,相比于子公司而言,提前了两年还款,节约了375万约2年的利息。
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大家可以变换分支机构性质,从而为公司实现最大的利益。
3、关于节税
最后,请大家记住“节税方法千万条,用错一条就要糟”。
另外,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处理好各类税务问题,做好税务筹划,也可私信柳哲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