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有网友咨询说更换新单位后,住房公积金的账户是否需要另办转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管科副科长姜艳艳,在民声访谈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
姜艳艳介绍,目前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更换单位的,原单位为其封存账户,新单位为其新增账户后即可自动合并,无需另办转移。不过,如果原单位是2017年7月21日之前为职工封存的账户,需填写一式四联的转移凭证,新老单位加盖公章,由老单位为职工办理转出。
另外,现在异地转移接续也很简便,调往异地工作的职工在当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申请即可,一般情况下是下载打印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职工申请将异地的公积金转入烟台时,须在烟台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也是在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单位公积金缴存地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