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这些准备工作包括:对国际市场的调查研究和出口营销;寻找客户和建立业务关系;落实货源、制定出口商品的生产(收购)计划;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开展出口促销活动等。
②出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
交易磋商一般要经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等环节,但是要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基本程序是:一方向另一方发盘和另一方对该发盘作出接受。除另有规定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于对发盘的接受生效时即告订立。然而,在实际业务中,为了明确责任,便于履行,或使口头谈成的合同生效,通常还需当事人双方签署一份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例如出口销售合同或售货确认书。
③出口合同的履行
在我国的出口业务中,多数采用CIF条件成交,且一般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以采用CIF价格条件成交,并采用信用证付款为例,出口合同履行程序主要经过货(备货、申报检验)、证(催证、审证、改证)、运(租船、订舱、报关和保险)、款(制单结汇)等环节。
1、备货:按照《公约》的规定,按合同交付货物、移交单据和转移货物所有权是卖方三项基本义务。其中交付货物又是最主要的义务,而做好备货工作则为履行交货义务奠定了物质基础。
2、落实信用证:在凭信用证支付的交易中,落实信用证是履行出口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落实信用证通常包括催证、审证、改证三项内容。从理论上讲,信用证若能按合同开立,落实信用证的工作并不是非做不可。但从实际业务看,催证、审证和改证的工作仍然是经常需要进行的。
催证:指卖方通过信件、电报或其他电讯工具通知或催促国外买方按合同规定迅速通过开证银行开出信用证,以便卖方能按时交货。
审证:对信用证进行审核,是信用证业务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出口商一般应在收到信用证的当天,对其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这样可以及早发现错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便安全收汇。
改证:在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如发现有任何与合同规定不符并影响到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安全收汇的不符点时,应该对这些内容提出修改,或者要求取消某些不能接受的条款。
3、出口报检: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流程可概括为:报检(审单)→施检部门接单→现场查验或取样检验、检疫、鉴定、除害处理→出具检验检疫结果→检务审单→计费(收费)→出证。
4、租船订舱、投保、报关与装运
在备妥货物和落实信用证后,如是CIF、CIP或CFR、CPT合同,出口商应做好租船订舱、投保、报关与装运等工作。
最常用的海运出口方式(介绍出口方组织出口装运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