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的买受人最害怕的是什么?
第一位肯定是被执行人拒不腾空房屋或者买到房屋后被执行人不断*扰。
本文中黄某、杨某夫妇因拒不腾退执行房产被山东省嘉祥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刑。
狠狠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案情简介李某、杨某某夫妇向黄某借款,后因李某、杨某某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黄某次将李某、杨某某夫妇起诉至嘉祥县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借款人民币50万元(币种下同)及116.4万元本息。
并保全李某、杨某某共有的嘉祥县文化路13号和萌山路1号房地产。
嘉祥县法院判决支持了黄某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李某、杨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黄某向嘉祥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嘉祥县人民法院在对文化路13号和萌山路1号房地产进行两次网上拍卖流拍并公开变卖无人竞买,于是将其抵偿给黄某清偿债务,法院多次裁定公告责令李某、杨某某搬出房屋交付执行。
因其拒不执行裁定义务,法院于是对李某拘留,并组织人员对该房屋强制执行,执行中李某与黄某冲突再次被行政拘留。
事后,李某、杨某某拒绝交付房产证件,并将物品搬回,李某、杨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院裁定将房产交付执行,亦未履行生效判决还款义务。
嘉祥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杨某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根据两人的犯罪情节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杨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注意的问题一、必须有能力履行并且拒不履行的证据
必须提供被执行人有能力的证据,可以是法院查实的证据,也可是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通过各种方式调取的证据,采取隐匿、转移、赠送、低价或不合理价格变卖财产、损毁财物行为、转移冻结的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也属于有能力履行。
二、必须情节严重
刑法上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情节严重”进行了明确,包括以下情形:
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4、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5、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如果公安不受理,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专业执行律师进行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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