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86257的网友留言咨询:根据2022年11月1日山东省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鲁卫发〔2022〕3号》,对于2016年以前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员工退休的时候,企业是不是不再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根据第五条,原来每月每人5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还是企业发放吗?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根据《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第六条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取消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改为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
2.第五条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该费用由各级财政统筹负责,由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确定的金融机构统一代理发放到独生子女父母本人。
若还有疑问可咨询户籍所在区市卫生健康局,芝罘区咨询电话:6235280;福山区咨询电话:6362569;莱山区咨询电话:6719363;开发区咨询电话:6396807;牟平区咨询电话:4211309;龙口市咨询电话:8778063;莱阳市咨询电话:7218928;莱州市咨询电话:2213734;蓬莱市咨询电话:5655973;招远市咨询电话:8035699;栖霞市咨询电话:3376015;海阳市咨询电话:3107636;长岛综合试验区咨询电话:3215911;高新区咨询电话:6922220;昆嵛山保护区咨询电话:469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