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执法就是抓拍录入,有手动抓拍,也有自动抓拍;另外就是通过智能卡口系统报警追处5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
排在前5位的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①违停1767400起(其中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有1297131起;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有470269起)
②违反限行规定共计354892起
③违反禁令标线共计295025起
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共计285373起
⑤违反禁令标志共计257112起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1款第6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同时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2款之规定,处200元罚款。
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处15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同时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2款之规定,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8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同时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2款之规定,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同时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2款之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处150元罚款,记6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同时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2款之规定,处200元罚款,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