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老年人可以享受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标准是多少?
答:1.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本市户口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申领补贴: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2.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本市户口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申领补贴:经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高龄老年人津贴。本市户口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申领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
问:北京市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办理手续?
答: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发放给经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经过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有6个月以内的评估报告)的老年人,或者是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照料支持、照顾服务、护理服务等照护性服务。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申请失能护理补贴:
1. 网上办理,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登录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首页热点服务事项的养老服务补贴津贴(需要填写申请老人的信息)。
2.就近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民政社保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让其协助登录申请网络平台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提出申请。
3.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相应表格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
问:公办养老机构的接收对象有哪些?
答:公办养老机构接收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和其他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其中,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分为三类:
1.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
2.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
3.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因公致残人员或见义勇为伤残人士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公办养老机构可根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参照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或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为其提供政府基本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