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昌乐县住建局发布通告称,今年,昌乐源丰热力有限公司与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热源供应合同,由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昌乐源丰热力有限公司输入热源进行供热。在供热过程中,于12月3日下午发现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输出热源质量不稳定,昌乐县住建局立即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对昌乐源丰热力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要求企业落实各项提升热源输出质量的措施,进一步提升热源质量,确保居民供暖效果。但在12月5日凌晨,仍然出现蒸汽输出不稳定现象,影响了供热质量,造成居民室内温度持续下降。
鉴于以上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昌乐源丰热力有限公司进行黄牌警示,并派驻工作组进驻2家企业,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确保供热质量。
下一步,昌乐县住建局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热源、供热企业考核管理机制,督促企业持续强化供热措施,保障供热效果持续稳定向好。同时,希望其他热源、供热企业引以为鉴,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提升群众满意度,解决群众诉求为导向,全力提升全县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