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能看病,又能养老
长护险,你还没有申请吗?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截止目前,全国已近80个城市启动试点(含部分区县试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启动期相关政策。
01 设立长护险启动期
考虑全市长护险参保人员达430多万人,潜在的中度、重度失能参保人员在启动初期会有阶段性集中评估需求:各项经办工作正常化也需要时间、春节时点及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等因素,为便民服务、避免人员大量聚集,设立长护险试点工作启动期。启动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02 启动期评估
申报条件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6个月以上的治疗后病情平稳,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评估时限
启动期内(2022年5月31日前)申报并提交材料,通过审核并正式受理的参保人,原则上失能评估在6月30日前完成;确因不可抗力影响全市评估工作进程的,可据实推迟时限。
启动期待遇可追溯期限
启动期内的有效受理,最后评估确认可享受长护待遇的,可自具备申报条件的次月起享受长护险启动期待遇,启动期待遇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1月1日。
03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和标准
1、启动期待遇享受条件和标准
启动期内受理且评估结论为中度、重度失能的居家护理和入住养老机构护理的参保人员,在2022年5月31 日(如其评估结论作出时间超过启动期的,可延续至评估结论作出当月月末)前可享受启动期待遇。启动期待遇标准为中度失能30元/日、重度失能50元/日,启动期待遇原则上发放至参保人员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已享受民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府类补贴人员,由长护险基金按补差原则计发待遇。
2、超过启动期待遇享受条件和标准
参保人经失能评估为中度、重度失能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超过启动期标准为中度失能12元/日、重度失能20元/日,居家亲情护理与护理机构上门服务可同享,生活护理补助合并计算。基金在支付时,,中度失能人员不超过900元/月,重度失能人员不超过1500元/月。
启动期内申请受理
和超过启动期申请受理的
待遇有差异哦~
符合条件的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
还不抓紧行动起来!
来源:医保分局
新媒体编辑:字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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