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项目征收范围:
图源: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项目调查概况:
本项目征收总户数约为30户,建筑面积约1.84万平方米,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征收补偿方式: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公有住宅房屋的,补偿方式由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
1、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方式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 货币补偿费,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2、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①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以下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 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②产权调换房源基本情况:
(1) 广电兰亭盛荟商品房:位于东临江堤中路,西接连通港路,北面为四新北路,南侧为 四新大道,系现房,均价约15000元/平方米(含装修费约2500元/平方米)。
(2) 国博新城D10地块商品房: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新五里地区,系现房,均价约12300元 /平方米。
(3)钰龙旭辉半岛商品房:位于汉阳区墨水湖北路以南,百灵路以西,系现房,均价约18000 元/平方米(含约3000元/平方米装修费)。
(4) 远洋东方镜世界观商品房(2号地块):位于归元寺路与国博大道交汇处,系现房,均 价约23500元/平方米(含3500元/平方米装修费)。
(5) 弘阳印月府商品房:位于墨水湖南路以南,江堤中路以西,系现房,均价约16500元 /平方米(含2500元/平方米装修费)。
(6) 琴台天地商品房:位于汉阳区琴台大道与罗七路交汇处,系期房,预计交房时间为2022 年4月30日前,均价约13467元/平方米。
(7) 其他: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工作实际需要可提供的其他房源。
上述房源最终结算价格,以销售备案价格为准。
青山区东湖新城中高压迁改项目(青山段)房屋征收项目
图源: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项目征收范围:
该项目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友谊大道与冶金大道交汇处
项目调查概况: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最终以实测为准),征收总户数约2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449.27平方米(具体数据均以审计结果为准)。
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一)补偿方式和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被征收人均已确认选定货币补偿方式。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评估办法评估,并结合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和用途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
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二)设备搬迁补偿
非住宅房屋可恢复使用的设备搬迁补偿费参照同期市场价格,并经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购置价扣除折旧后,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计算一次性费用。
(三)临时安置补偿
征收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生产经营性用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临时安置补偿费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租赁价格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征收生产经营性用房造成停产停业,对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认定为合法建筑,且房屋用途为生产经营性用房,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被征收房屋价值5%的补偿。
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5%的,应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3年的效益情况等证明材料,由该项目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结果予以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期限按照6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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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山街努力村房屋征收项目
征收土地范围:
青山区白玉山街努力村,征地总面积3.4173 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现状土地类型为:
农用地0.0588公顷(其中耕地 0.0588 公顷),建设用地 3.3585 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
白玉山街努力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