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术后内固定物是否需要取出,现在学术上没有定论,主张取出的人认为,我们之所以植入内固定,是为了让骨折愈合。如果骨折断端已经完全愈合,内固定物存在于体内相当于异物,时间长了,很容易导致机体部位出现排斥反应,从而引起肢体各种不适,严重的会导致骨质感染,甚至引发骨髓炎。不主张取出的人认为,现在内固定材料和以往不同,都是钛合金材料,它的理、化性质跟我们人体的组织是很接近的,骨折愈合后,大部分患者没有任何的不适感。何况2次手术对患者就是2次创伤,所以不建议取出。
那问题来了,是否取出内固定是每个病人都很关心的问题。你们医生都有争议,让我们患者情何以堪,问你们医生何用那。别焦虑,我来告诉大家临床医生的通常思路。
一:现在的内固定材质对人体反应很少但不同于没有,只要存在严重的不适感或是出现了继发性的感染,无论什么部位多大年龄的患者,一律取出内固定。
二:凡是高龄患者,无论什么部位什么材质,只要没反应,一律不主张取。
三:一些表浅部位内固定,像手、足、踝部,锁骨这些部位,无明显肌肉覆盖,病人活动时容易摩擦从而导致反应,主张取出。青壮年四肢的内固定物,因为活动量大,存在人体内时间长,取出也不复杂,也主张取出。
四: 骨盆,髋臼这些比较深的内固定物,肌肉覆盖多,血运丰富,通常没什么反应,而且再次手术有损伤大血管甚至神经的风险,原则上不取。
五: 腰椎骨折的内固定,因为腰椎有一定的活动度,内置物随着椎体一起屈伸活动,容易导致钉棒的断裂,建议取出。腰椎融合术后内固定,取或不取都可以。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对是否取出内固定有了一点的了解,大家可以与自己的手术医生共同探讨一个合适自己的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