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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导致骨折,需要下钢板进行骨折内固定,在骨折愈合之后再取出钢板,这样的二次医疗费用能不能进行理赔?
首先明确一下意外医疗对于医疗费用赔付时间范围。
现行的标准条款,基本都明确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仅承担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的医疗费用,如后续治疗时间超过了180天,那么是不能予以赔付的。
但是骨折有点不同,俗话说伤筋动骨100天,骨折的愈合不是短期可以完成的,这也就导致了很多在首次治疗下钢板的医疗案件,在后续取钢板的时候,二次手术时间距事故发生时间超过了180天。
那这样的情况能否正常进行赔付呢。
一般来说,大中型保险公司都是可以正常赔付的,但是需要明确两点。
第一点,二次手术属于第一次意外治疗的延续行为,在理论上都是同一次事故导致,所以只能赔付在首次赔付的保单下。
第二点,如果首次赔付的保单已经满额,就是说保额已经全部赔付在第一次治疗上,那么二次手术的费用就无法赔付在意外伤害医疗下。
总的说来,现在保险越来越人性化,如果真的发生了上述事故,经与保险公司沟通,都会正常的获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