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阳台建筑面积:
属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约束的范围。
可以看到:
关于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已经发生改变,单看3.1.5条表述为“围护设施”,后款表述为“阳台封闭”情形,实则应结合3.1.4的规定来理解。可以预知的是,“阳台封闭”的状态、时点认定又将成为争议焦点。但,值得注意的是与房产测量规范进行了有效衔接。
《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条文说明3.0.21 建筑物的阳台,不论其形式如何,均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住建部答疑:
(3)在3.0.21条款中,“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此定义中的“阳台在主体结构内”,与阳台是否被封闭,是否有关?
2021-09-23 回复:3.主体结构内阳台与阳台是否封闭没有直接关系。
而行业内知道的《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规定阳台就是按封闭状态来计算:
《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规定:
同时,还应继承《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对于“围护结构”、“围护设施”的定义: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三、关于室外设计地坪:
属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约束的范围。
可以看到:
3.1.3条首次将“室外设计地坪”作为,衡量地上与地下的分界,表述为“室外设计地坪”情形,应结合3.1.4的规定来理解。可以预知的是,“室外地坪”的错层设计、时点认定又将成为争议焦点。
《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8 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四、关于不应计算建筑面积情形:
属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约束的范围。
可以看到:《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