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3.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印制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规范式样印制,通过组织系统发放。市(地、州、盟)级党委组织部经上一级党委组织部授权,也可以按照统一规范式样印制。
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规格为210mm×297mm。
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标题使用华文中宋体二号字加粗,存根和回执联标题使用华文中宋体小二号字加粗,正文使用仿宋体小三号字,备注使用仿宋体小四号字。
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联边框为166mm×44mm,介绍信联边框为166mm×110mm,回执联边框为166mm×4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