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们经常看见香港、好莱坞警匪片中的经典镜头:警察如临大敌,握枪大吼:请出示你的身份证!
几十年前的中国人还不知道身份证是什么东西,只晓得国民党时期有住民证、日伪时期有良民证。现在,每个人都知道,出门必须带好身份证,以证明自己身份。
中国俗语:私凭文书官凭印。改革开放前中国人出门,都必须要开一张介绍信。介绍信是官方出具的具有个人身份的证明原件,自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初期,它一直是个人出差旅行、单位外调、购买特殊物品等等的唯一合法凭证。
介绍信曾经在中国大地上漫天飞。没有一张介绍信,你将寸步难行。
那时,农民进城买化肥要介绍信;领结婚证要介绍信;结婚购买家具、热水瓶要介绍信……除了大小便和挨批斗不要介绍信,购买新华书店内部发行的书籍都要介绍信。
在上世纪60年代,烫发也得凭介绍信。直到打到“四人帮”之前,普通人是不能随便烫发的,只有歌舞团演员和工会组织文艺演出时才会特批。介绍信上得写明“该同志因工作需要烫发”,我一个同学的父亲是个理发师,就因为给朋友私自烫发,被单位处以警告处分。
那年头,我们这里的小偷,暗语管介绍信叫“脚”——没有介绍信,流窜作案都不方便。那时,就连女人“流产”也需要介绍信。从四十多年前“流产”的稀奇和羞于见人,到今日未婚女人把“流产”当家常便饭,真令人感叹。
介绍信是一张比16开还小的纸,存根在左面,约占五分之一。右面占五分之四的地方是介绍信的正文,内中列有姓名、日期、事项、介绍信号码。存根与正文的内容一样,但“空间”压缩,特别在“事项”一栏上。公章分两处盖,一处盖在存根与正文之间的虚线上,叫骑缝章,另一处盖在正文的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