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伺养宠物的市民也多了起来,其中也不乏养马的。不过,在街上溜马吃草可能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了。就在昨天,北仑区及时纠正了这样一起违法事件。
4月29日下午2点左右,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碶中队执法队员在辽河路巡查时发现,在这个闹市区的绿化带内,有一匹棕色的马正在悠闲的低头吃草,过路群众不禁纷纷侧目。执法队员立即下车,及时制止了这起毁绿事件。
“这匹马是我老板养着玩的,我牵它出来在草地上溜溜,也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城管同志,我现在就牵走。”牵着马的这名男子对上前制止的执法队员说。
据介绍,这匹马是附近一家餐饮店老板养的,一来是为了招揽生意,二来也是个人喜好。队员们当即责令其停止放马。由于发现及时,经园林部门现场勘查毁绿程度较轻,鉴于当事人承认错误,且积极改正违法行为,执法队员对该名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据了解,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城市绿地内伺养家禽、放牧、捕猎、打鸟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最高可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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