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之间的变化,采用取象类比的方法,将具有相似属性的事物现象,分别归属于五行之中,运用五行作用规律来解释事物的变化。
五行: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重在于事物的作用和变化。
五行之间中存在着相生相克的规律,具体如下: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五行之间的存在着有序的助长和促进关系,他们依次相生,往复不休,五行之间的相克关系,《黄帝内经》称其为“所不胜”与“所胜”之间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五行相克,实际上是指五行中的任何一行对其“所胜”的一种制约与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