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4600台手机,“刷人头”4月赚300万……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省首批因造假手段操控软件虚增直播间人气的案件。当事人被检方提起公诉后,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这不是网络水军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也并非第一起违法案例。这些年,电子商务风生水起,带来“手指翻飞、商品可达”的便利,也催生出种种灰色产业链。从商品虚假好评,到账号虚假粉丝,再到直播间捧场刷人气,他们开发出互动、涨粉、推广、引流等诸多功能,“用户痕迹”明码标价,积少成多牟取暴利。如在直播间中,只要“用户”需要,便会有数百上千人第一时间涌入,“充人头、涨人气”,还可能顺势收割一波平台算法推荐机制下的“野生”流量。热络互动与满屏点赞之中,不明真相的围观网友激情下单。可殊不知,这千军万马、人潮涌动的气势背后,很可能只是密密麻麻、排满手机的机房,“一台手机每天收费6.65元”。
说起来,网络水军的底层逻辑并不高深,其日渐猖獗,在于不断升级的技术手段。纯人工的“单兵作战”早已被“规模团战”取代。据记者暗访,借助于某些“云控系统”,一台手机可同时操控200甚至20000台手机,以及事先设定批次、进入时间、不同的发言内容甚至更改IP地址等,以假乱真、逃避监管。“号、IP、硬件、脚本,这些都不是问题”“人数随便加”……从业人员异常轻松的表态,更彰显出问题的严重性。在去年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打掉的一次团伙作案中,“一个30人的直播间中竟有28人是水军”。当虚假的数据、繁荣的泡沫被轻松复制、粘贴、放大,电子商务的环境将严重恶化,某些人因一己私利伤害的不只是消费者,更是行业发展大局。
以网络水军炮制数据泡沫,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接二连三的违法案例曝光,都为社会敲响了警钟、提供了震慑。但事后追责要严,事前防范亦不可缺。网络水军源源不断,“七寸”恰在平台注册机制。目前来看,有的平台对个人实名制要求仍不严格,尤其是对于本供企业使用的“物联卡”放松警惕,让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批量购入注册账号。平台细化规则、卡住违法源头,最大限度压缩水军作乱的空间,将是对这条灰色产业链的关键一击。
“一二三上链接”,不可毁于“一二三上水军”。眼下,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超9亿人,纯净健康的网络环境关乎千家万户,关涉行业发展。监管部门重拳出击,网络平台守土有责,广大网民擦亮眼睛、保持理性清醒。各方合力形成围堵之势,某些兴风作浪者,生存空间将越来越窄,露出败迹。
来源: 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