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劳动资源市场,根据权威数据统计,目前劳动年龄人数接近9亿。当下各行各业企业都在招聘引进高端人才,来巩固稳定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人才的储备是每家企业无法绕开的话题,人才是决定一家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下去的重要因素。
眼看当下,无论是头部大企还是小型企业,加班情况其实是普遍存在的,不同之处在于,有的企业按时足额发放了加班工资给员工,而且对于加班时间也有着严格的管控。而有的公司加班时间没有限制,加班费也未及时或足额支付给劳动者,企业明显存在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正常工作日也就是周一至周五,超过八小时以外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周六,周日为休息日也称公休日,如果用人单位因业务需要必须安排加班的,且事后不能安排劳动者补休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和国庆节共计11天。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费而不能事后安排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