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到现在仍是一个讨论热度居高不下的话题,许多城市的垃圾分类政策也在陆陆续续的推进和实施中,垃圾分类既能减少垃圾产量、保护环境,又能方便从业人员有效处理垃圾,提高资源利用率。而纵观历史,关于垃圾分类又有哪些趣事和硬核知识?
看“前世”
早在3000多年前的商代,中国已有关于处理垃圾的法令。《韩非子》记载,“殷之法,弃灰(垃圾)于道者断弃手。”这一发令一直延续到秦代。《秦律》有“弃灰于道者刑”的条文。到了唐代根据《唐律疏议》记载的则是“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其严格程度不逊于先秦。可以看出古代人对于乱丢弃垃圾的惩罚比较严苛的,这既是对公共环境的爱惜也是环保意识的萌芽。
而到了经济发达的宋代,甚至出现了“领月薪的环卫工人”。街道司可以招募500名清洁工,每人给予“钱二千,青衫子一领”的月薪,负责清理垃圾,洒扫街道、整顿市容等,每逢春天,官府还会定期安排工人疏通沟渠,以免城市积水,“遇垃圾新春,街道巷陌,官府差雇掏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雇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而《清波杂志·凉衫》描绘的这段“旧见说汴都细车,前列数人持水罐子,旋洒路过车,以免埃蓬勃。”的景象与现代的洒水车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垃圾的处理也在日益进步。
论“今生”
到了近现代,垃圾处理更是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垃圾分类的国家之一,据有关资料记载,早在1957年,北京市率先提出“城区将分类收集垃圾”的构想,开创了中国垃圾分类的先河。1957年开始,供销社体系主导的废旧物资回收,在客观上起到垃圾分类的作用。
以“俭省节约,重复利用”为目标导向,将垃圾分类能回收利用和不能回收利用两大类,能回收利用的由供销社体系统一回收,称为废旧物资。由于当时社会物资短缺,“俭省节约,重复利用”观念深入人心,供销社在回收废旧物资时,会支付一定的费用,因此公众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热情很高。
“那个时候北京人的生活垃圾主要是脏土和炉灰,每家每户天天早上起来都要扫地,家里的地面一般多为土地、砖铺地、方砖墁地,极少数有瓷砖铺地的,而人们穿的鞋都是千层底的布鞋,走起路来脚底多少都会带土,这样就会扫出一点土来,再加上菜叶等就成了脏土;烧水做饭要用火,而那时的火炉子是烧煤球或者蜂窝煤的,燃烧后的余烬就是炉灰。
每天晚上环卫车准时来收垃圾。但是要求必须把脏土和炉灰分开,单日子倒脏土,双日子倒炉灰。居民们准时按照要求倾倒,没有人违反规定。”这段是摘自“老树枯草”微博的描述,是对上世纪五十年代北京垃圾分类的一段形容,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物资的极度匮乏,老百姓通常出于节约意识,按照相关要求把牙膏皮、橘子皮、碎玻璃、旧报纸等生活垃圾分门别类地送到废品站卖钱,就连烂掉的菜叶子也会捡出来喂鸡喂鸭。然而这一分类举措并没有持续到现在。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物资匮乏的日子渐行渐远,随着城市化率的进一步提高与物质生活的持续丰富与改善,越来越多的固体废弃物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涌现于城市与城郊,“垃圾围城”难题日益凸显,不仅居民赖以生存的家园受到污染,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面临挑战。
于是,在千禧之年,垃圾分类被重新提上日程。
今天垃圾分类伴随着强制性手段回归到我们的生活,不分类将付出处罚代价的情况,似乎也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提醒着我们,不被珍惜的好习惯,有一天将用有力的反击武器让我们深感失去它的痛苦。
内容来自:环卫在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