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转自: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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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已经把钱借了出去,也拿到了欠条,却在一夜之间变成了白纸?近日,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白芨沟法庭受理了这起奇妙的“空白欠条”案件。
刘某于2016年替被告张某偿还贷款本息约四万元,事后,张某给刘某书写欠条并按下了手印。没想到,仅仅几天过去,欠条上的字迹竟然全部消失了,只剩下一个鲜红色的指印。无奈之下,刘某只好拿着这张“白纸”来到法院。
承办法官得知本案原委后,仔细查看空白欠条,发现欠条虽然无字但仍有痕迹,耐心安抚刘某,积极与张某联系。起初,张某对出具欠条事宜遮遮掩掩,于是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张某沟通调解,承办法官耐心向张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告知其行为确已侵害刘某的权利,并通过沟通使张某认识到使用“褪色笔”书写欠条行为的严重性和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承办法官多次不厌其烦的沟通、协调,耐心做双方的工作,最终张某同意向刘某归还欠款。
大武口区法院温馨提醒:为了预防该类情况的发生,在签订合同、出具借条借据时,不要用消字笔和褪色笔书写,最好出具打印版本,如果必须要手写,也应使用黑色的碳素笔进行手写并按捺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