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提高公民河湖保护意识,明确河湖管理职责,保障河湖正常运行和安全行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临清市人民政府划定河湖渠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公告中河湖指:彭楼灌区干渠、位山三干渠临清段、德王河、德王东支、裕民渠、胡姚河、庞丁渠、戴颜渠、黄杨分干渠、车庄沟、友谊渠、长顺渠、会通河临清段,城南水库、张官屯水库、友谊站、尚潘站。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堤防工程管理包括堤身,堤内外戗台,防渗导流工程及堤内、外护堤地,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护岸控导工程,水文、观测等附属工程设施及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生活用的管理区。具体为两岸管理界桩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护堤地及林带等。
堤防工程保护范围:在堤防工程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以外,划定一定的区域50米,作为堤防工程保护范围。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及堤防安全的建设活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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