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昆山官方网站发布了
昆山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8-2035)草案公示
未来的商业布局都在这儿了!
城镇商业中心规划
一、城镇商业中心体系的设置标准
规划构建“市级-副市级-片区级-镇级"四级城镇商业中心体系,形成”1-5-6-5” 的总休结构。
1、市级商业中心标准设置
市级商业中心服务于昆山全市域人口,并具备一定的区域影响力,呈现超广域辐射特征,商业建筑面积按人均0.55-0.65平方米进行配置。
2、副市级商业中心标准设置
副市级商业中心主要服务于昆山的新城、副城地区,主要服务半径在5公里,主要服务人口在20—40万,商业建筑面积按人均1.3-1.5平方米进行配置。
3、片区级商业中心标准设置
片区级商业中心服务以就近服务和“小而精”的特色服务为主,主要服务半径在3公里主要服务人口在10-15万,商业建筑面积技人均1.3-1.5平方米进行配置。
4、镇区级商业中心标准设置
镇级商业中心以服务本镇居民为主,部分镇级中心兼具一定的旅游接待职能,商业建筑面积按人均0.8-1.2平方米进行配置。
二、城镇商业中心体系的业态引导
1、市级商业中心业态引导鼓励设置购物中心、百货、精品专卖店、旗舰店或主题店、概念店、体验店、文化娱乐网店;禁止设置大型市超市、商品交易市场、合储式商店、低端且污染较严重的商业网点。
2. 副市级商业中心业态引导
鼓励设置购物中心、百货、商业综合体、专卖店、专业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网点;禁止设置商品交易市场、仓储式商店、低端且污染较严重的商业网店。
2、片区级商业中心业态引导
鼓励设置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专卖店、专业店、餐饮网点、生活服务网点、文化娱乐网点;禁止设置商品交易市场、仓储式商店、低端且污染较严重的商业网点。
4、镇级商业中心业态引导
鼓励设置大型超市、专业店、餐饮网点、生活服务网点、文化娱乐网点;禁止设置商品交易市场、仓储式商店、低端且污染较严重的商业网点。
市级商业中心的布局与引导
市级商业中心为”一核三区”
1.人民路商业中心区
人民路商业中心区规划范围北起马鞍山东路,南至朝阳西路,东到柏庐中路,西抵小虞河,商业中心区控制单元面积143公顷,规划商业建筑总面积控制在40-55万平方米,可新增商业建筑面积7-22万平方米。
规划重点打造大西门商业项目、朝阳都市广场项目、仓基岛文化休闲区等商业空间,并推动现有传统商业街区改造,引导老旧商业设施更新升级,全面提升商业空间品质,引进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的商业业态和时尚体验性商业业态,形成体现昆山历史文化、具有全域影响力的市级商业中心区。
2.东新街-青阳港商业中心区
东新街-青阳港商业中心区规划范围北起前进东路,南至朝阳东路,东到青阳南路,西抵柏庐中路,商业中心区控制单元面积360公顷,规划商业建筑总面积控制在80-95万平方米,可新增商业建筑面积30-45万平方米。
规划东新街-青阳港商业中心区为昆山市现代化标志性商业空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绿享中心区的总体定位要求,规划结合商务办公功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最观生态资源。打造国际知名品牌集聚、新兴业态引领、融合文化休闲等多元商业服务功能的现代化综合商业中心区。
3.昆山南站商业中心区
昆山南站商业中心区规划范园北起峨眉山路,南至雁荡山路,东到嵩山路,西抵小虞河路,商业中心区控制单元面积135公顷,规划商业建筑总面积控制在60-65万平方米,预留少量商务配套型商业空间。
规划昆山南站商业中心区作为全市核心的交通枢组商业中心,充分发挥昆山南站商务出行优势,打造集商务办公、商业服务,休闲娱乐、文化会展为一体的高档次、多功能的商业中心区,提升昆山的门户形象。
副市级商业中心的布局与引导
1.东部副城商业副中心
东部副城商业副中心规划范围北起前进东路,南至昆嘉路,东到首创悦都东侧路,西抵夏驾河,商业中心控制单元面积148公顷,规划商业建筑总面积控制在50-60万平方米,可新增商业建筑面积5-15万平方米。
2.西部副城商业副中心
西部副城商业副中心规划范围北起庙泾河,南至昆山皇冠国际会展酒店南侧路,东到鹿城路,西抵虹棋路,商业中心控制单元面积55公顷,规划商业建筑总面积控制在45-50万平方米,可新增商业建筑面积30-35万平方米。
3.南部新城商业副中心
南部新城商业副中心规划范围北起长泰路南侧,南至张浦裕花园北界,东到银河路,西抵江浦南路,商业中心控制单元面积24公顷,规划商业建筑总面积控制在25-30万平方米,可新增商业建筑面积8-13万平方米。
4.北部新城商业副中心
北部新城商业副中心规划范围北起康景路,南至鸭头泾,东到迎周路,西抵华杨南路,商业中心控制单元面积37公顷。规划商业建筑总面积控制在25-30万平方米,可新增商业建筑面积25-30万平方米。
5.花桥商务城商业副中心
花桥商务城商业副中心规划范围北起京沪高速,南至六一九村道,东到夏前泾,西抵巷浦路,商业中心控制单元面积52公顷,规划商业建筑总面积控制在40-45万平方米,可新增商业设施建筑面积40-45万平方米。
片区级/镇级商业中心的布局与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