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江浙一带悄然兴起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两头婚,这种婚姻既不属于男娶女嫁,也不属于女招男入赘。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通常各住各家。他们一般会生育两个小孩,第一个随父姓,由男方抚养为主,第二个随母姓,由女方抚养为主。在两头婚家庭里,没有外公外婆的概念,小孩对爸爸妈妈的父母都叫爷爷奶奶。(《中国青年报》12月20日)
所谓“两头婚” 乃指“男不娶女不嫁”,男女结婚后不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组成新的家庭,而是继续沿袭“各自为政”——男女各自在原生家庭生活,双方约定,第一个孩子随男姓,第二个孩子随女姓。笔者以为,“两头婚”弊大于利,理当摒弃。
首先从婚姻家庭形式上考量,这种“两头婚”不利于家庭稳固。常态语境下,男女结婚共同组成家庭,千百年来“男婚女嫁”是中国的传统结婚形式,结婚不组成家庭,而是各自与父母一起过,如此情形下谈何家庭责任?男女结婚共同组成家庭,本着一种包容与理解,经过长时期的磨合,才会形成稳固的家庭关系和夫妻关系,否则天各一方,“一个将军一个号,各吹各的调”,又怎能保持稳固的家庭关系?
其次,“两头婚”不利于孩子独立意识的培养。不可否认,“两头婚”多为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这些孩子从小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结婚后仍然居住在父母家,继续接受父母的照顾,长此以往,这些孩子就会成为“巨婴”——永远长不大。有言道: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孩子只有经过生活的摔打,他才能体味到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勇敢面对生活,否则,一切都由父母包办,父母长期越俎代庖,父母一旦老了,这些子女又将依靠谁?这是一个亟需思考的问题。
再次,不利于夫妻关系的和谐。结婚之后两个人共同组成家庭,养儿育女,承担相应的家庭责任和义务,生活互相照顾,生理上互相满足,这才是夫妻间应有的“标准答案”,而结婚后男女天各一方,鲜有往来,这样的婚姻还有意义吗?长此以往夫妻间感情就会出现问题,甚至会导致两人的“各自出轨”,因为没有约束的婚姻很容易“犯错”。况且“两头婚”的子女各自抚养,兄弟兄妹之间只能造成隔阂,不利于亲情关系的建立和培养。
从另一方面讲,“两头婚”还容易形成“啃老”,养成年轻人的好吃懒做。当下社会很多年轻人没有家庭理财意识,生活中寅吃卯粮的大有人在,“月光族”不乏其人,有的没有钱之后便向父母伸手要,可这些孩子考虑过没有,一旦老人不在了,你们又去向谁伸手要呀?这些青年人考虑过没有?
“两头婚”是对中国传统婚姻形式的背叛和颠覆,作为一种权宜之计未尝不可,但是如果长期“两头婚”则不足取,因为它弊大于利,理应摒弃,而不是大力提倡。(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