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用来惩处犯人的刑罚,数不胜数,其中,有几种刑罚,特别的奇葩,甚至会用动物器官给人类行刑。
让我们来看一看都是什么样的刑罚吧!
笑刑:“温柔”而恐怖经过秦朝的法治经验的总结后,汉朝初期的刑罚,也是十分的严厉。
在汉朝的时候,就出现了一种比较奇葩的刑罚,那就是笑刑,顾名思义,就是让人狂笑不止。
这种刑罚一般会用在王公贵族的身上,因为通过大笑而死亡的人,并不会在尸检的时候,留下任何的伤痕。
作为并不轻易能去死的刑罚,用来惩戒王公贵族十分有用,因为这样的伤害,很容易就可以恢复。很多王公贵族都对这个惩罚感到非常地惧怕。
所以,这个刑罚,在当时的汉宫中,是比较常用的惩罚王公贵族的手段。
这种笑刑不止在中国有,在欧洲同样特别地流行。
笑刑究竟是从哪个地方兴起的或者是从哪里传播过来的,这个并无法考证,但是,可以知道的是,笑刑在17世纪的欧洲,是相对来说比较流行的一种惩罚。
当犯人在被执行笑刑的时候,他们的手脚都会被绳子捆的牢牢的捆住,使他们的身体贴在刑具或者是老虎凳上,不能动弹,他们的脚上的袜子会被脱去,这样一来,他们的脚心,就完全的落在外面了。
执行笑刑的工具,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是用羽毛或者是其他的工具,而是用活着的动物,那就是山羊。
在执行笑刑的时候,行刑者会在犯人的脚底心涂满蜂蜜、白糖或者是食用盐,总之是一些能引起动物舔食反应的东西,接着行刑者会从远处牵来一只山羊,然后将山羊引到犯人的脚心的旁边,让他们不停地去舔脚心上沾染的涂料。
因为山羊的舌头上会布满倒刺,这些刺并不会扎伤脚心,但是会让人们去感觉到奇痒无比。人的触觉是非常敏感的,所以,每当山羊在舔舐脚心的时候,犯人都会狂笑不止,感觉非常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