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爆竹是我国人民春节时借以助兴的习俗。
这一习俗源于汉魏时期,南北朝风俗书《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
据说古时,住在山区的人,常得寒热病 (可能是今天的疟疾)。当时被认为是恶鬼作怪,于是为了一年平安无事,便在农历元旦时就用火燃烧竹子,发出巨大响声,把山鬼驱走,因最初的爆仗是烧竹子,故称“爆竹”。
唐朝称“爆竿”。后亦称“爆仗”。火药发明后,爆竹采用硫磺做火药,外面裹有厚纸,并插上引线,用火燃放引线后,体积骤然扩大,结果把外面厚纸炸开,因而发出巨响。约在此时,放爆竹在消灾去邪的同时,亦有了庆祝之意。现放爆竹只有象征欢乐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