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居住习俗,纳西族的风俗习惯简短介绍

首页 > 生活 > 作者:YD1662024-07-03 19:56:15

纳西族居住习俗,纳西族的风俗习惯简短介绍(1)

龙潭瑞雪 和钟泽 摄

第五节 生活习俗

近代纳西族生活习俗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汉文化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城镇地区影响较大,但边缘山区变化较少。

一、岁时节令

纳西族有不少节日是受内地汉族影响而形成的,但也仍然保持有许多独特的民族节日,有许多与内地不同的特点。

春节 春节,从隆冬腊月就开始忙碌,想方设法筹办年货,故有“达瓦纳西弩”(腊月纳西疯)之说。除夕上午大扫除,*阉鸡,煮猪头肉,晚上全家团圆;大年初一上坟地扫墓,缅怀祖先,初二才开始访亲拜年。春节期间,不少比较大的村落都立有高大的秋千架,架顶两头红色三角旗迎风飘荡,是青年男女娱乐传情的热闹场所。一到晚上,许多大村寨在村中场地上,点起五光十色的云灯,由男女儿童作“喜鹊打扮”(白衣黑坎肩),集体跳耍云灯舞。之后,由中青年人跳牦牛舞、狮子舞、龙舞及麒麟舞,中间还插有麟凤呈祥、双猴挂印、鹿鹤同春的内容,由寿星老人指点跳猴舞、鹿舞、鹤舞或凤凰舞,赏灯观舞。

纳西族居住习俗,纳西族的风俗习惯简短介绍(2)

麒麟舞 和茂华 摄

春节期间还要进行隆重的传统“祭天”活动。祭天,纳西语称“美布”,明、清地方志已有记述。明景泰《云南志》卷五丽江府风俗载:“麽些蛮,不事神佛,惟每岁正月五日,具猪羊酒饭,极其严洁,登山祭天,以祈禳灾。”清光绪《丽江府志》卷一风俗载:“元旦家皆斋戒,祀百神或谒庙焚香。次日以后,村间族党择洁地为坛,植松柏栗各一,陈豕供祭米,请刀巴(东巴)祝嘏。”实际上分为正月大祭(3天)和七月小祭(1天),按古代传统依自然村分为若干“祭天群”(美布华)比较多的是“普笃”和“古徐”群。“普笃”祭期为正月初三、四、五共3天,“古徐”祭期为正月初九、十、十一也是3天,两个祭天群都大祭后两天,还要举行一天“瓜冷舒”补祭,实际祭期为4天。参加祭天活动者一般是男人和小孩,但有的村落和祭天群,妇女也可参加,正式祭祀时非本祭天群的人不能参加。祭天所崇拜的神是“美”(天)、“达”(地)、“许(君),按原来的意义是祭祀纳西始祖崇忍利恩的岳父、岳母和舅父,天、地、君的概念是后来形成的。祭天的祈求和目的是子孙兴旺、五谷丰登、六畜增殖。因此,异常庄严洁净,每天都烧杜鹃木和艾蒿除秽,把秽气驱往遥远之异乡;假若有人发生违俗行为吃了狗肉,绝不许参加祭天,孕妇和产妇也不能吃“糯窝史”(祭天肉)。第三天从祭天坛回家时,在灶内烧树叶,浓烟冲天,顿时前来吃供品的乌鸦云集,人们高呼,“阿呼呼”,一路欢呼回家。

火把节 纳西族的六月火把节称为“创美生恩”,过去过3天(二十五至二十七日),白天分片进行民歌对唱、串姑娘、斗牛等活动,晚上点火把照稻田,或把火把置院子中心及大门口,相庆丰年。

干木女神节 农历七月二十五日,是永宁地区纳西族的朝拜狮子山盛会(干木女神节)。届时,人们身穿盛装,或骑骏马,聚集到狮子山麓的女神庙前,烧天香,供祭品,虔诚拜祭。之后,青年男女们对歌跳舞,交结阿注(伴侣),就地野餐,十分热闹。

骡马会 民国元年(1912年),熊廷权任丽江府长,改“三月龙王会”为“商业劝工会”,并创办“七月骡马会”。“三月龙王会”会期为7天,交流山货药材、土特产品、日用百货及骡马牲畜等,除了本县的各族人民纷纷前来赶会之外,本府各县及大理、楚雄、永昌(保山)、腾越(腾冲)、昆明等地及藏族地区客商也接踵而来参加交易,规模越来越大。

纳西族居住习俗,纳西族的风俗习惯简短介绍(3)

骡马会 吴积仁 摄

“七月骡马会”会期10天,以交易骡马为主,也买卖耕牛和菜牛(肉牛),骡马的买主和卖主要通过中间人“牙子”(牙行),最后买卖成交。丽江马矮小精悍,耐行山路,历来受到各族人民的欢迎。前来赶会的还有邻县的汉族、藏族、白族等各民族同胞。闭会那天,举行隆重且盛大的赛马大会,全县名马骑手都来参赛,赛马优胜者由县长颁奖金牌、银牌和锦旗(三角旗)三种,鼓励养出好马,练出好手。

二、西部纳西族婚姻家庭

西部纳西族的绝大多数家庭,早已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这种家庭建立在以地缘为基础的村社之中,以血缘为纽带的原始氏族、部落的作用已基本消除。这种家庭一般以三代共居(祖辈、子辈、孙辈),子女从父姓(这个姓是汉文化影响的产物,许多人已不知道祖先的父子连名制和古老氏族名),实行父系儿子继承家产制。同一父系宗族称“崇窝”,近支“崇窝”一般住同村,且为同一祭天群,但无家族组织;远支“崇窝”住远处,来往少,过数代后断了宗族关系。两个儿子分家时,请“崇窝”长老出面主持,有“幼子占祖房”的传统照顾,同一“崇窝”子女禁止通婚。无子女或有女无子的家庭,可过继兄弟儿子接嗣,如为女儿招婿入赘,须经兄弟及“崇窝”的同意,且必须改姓;绝嗣户家产由“崇窝”近支继承。

西部纳西族过去儿女婚事要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称为“米老补”。因受社会经济地位和历史因素的制约,穷富家庭之间通婚较少,官民之间亦然;按传统姑舅表亲及姨表亲之间通婚较多,习惯上称为“亲上加亲”;地区上,坝区和山区通婚少,城乡之间亦然;民族间少与外族通婚,个别也有与汉族、藏族等民族通婚者。结婚分为收礼、迎新、回门三天,就其内容和形式来说,是一种既保持本民族传统,又大量吸收内地汉族礼仪的综合风俗。例如,请东巴在神主堂举行“素祝”及新郎新娘“额点酥油”礼、晚上唱传统民歌、新娘进门时有人手持柏木火把和一挑担水先行等,是古老传统礼俗的承传;在边远的今香格里拉三坝一带,还残存“族内婚”和“胞兄弟子女婚”[1],但在几十年前(20世纪初)也渐渐减少。木里俄亚乡也是西部方言区,但受藏族影响,保留有一妻多夫(兄弟共妻)与一夫多妻(姐妹共夫)的婚姻家庭,与一夫一妻制婚姻为主的家庭婚姻并存[2]。

纳西族青年男女婚前有社交自由,一般不受父母的干涉,通过各种节日活动和红白喜事场合可充分社交,定期约会于山间田野,或对歌弹弦,或倾吐衷情,可以互赠情物(“由威”),但绝对禁止越轨行为。三坝过去还遗留有“公房”,男女青年分房过夜,但婚前所生子女不受社会轻视。这种传统的社交自由,与汉文化影响的封建包办婚矛盾尖锐,加上社会中的阶级压迫剥削和农民的贫困加深,使男女青年感到无路可走,为了忠于纯洁的爱情,就形成了“殉情”(“游无”)的传统,相沿成俗[3]。殉情一般是在山上,其方式是上吊、吃毒药,个别也有跳崖、跳江河者。这种轻生的行为,被民间认为是对爱情的忠贞,受到同龄人的崇敬、上一辈的同情,并且相信玉龙雪山有一个理想的“游翠阁”乐园,殉情者可双双进入这个乐园。

三、东部纳西族摩梭人对偶婚和母系家庭

对偶婚是建立在母系社会基础之上的。初期对偶婚的特点是: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属于两个不同的母系家庭、属于两个不同的经济单位。在大多数情况下,一般是男方第一天晚上到女方家里去住,第二天早晨便回到自己家里,同母家的成员在一起生活。类似情况,在东巴经中也有反映。《执实杖经》中说:“晚上出了长庚星,夫妻同床共枕眠;鸡鸣出了启明星,夫妻分手各东西。”

永宁纳西族摩梭人中至今还保存了一种初期对偶婚形式——阿夏婚姻,过去称“阿注婚”。

“阿注”[a³³ʥv³³]意为朋友,据说原系普米族语,纳西语最早叫作主若主米”[ʥv³³zo³³ʥv³³mi³³],意为“最亲密的伴侣”。

所谓阿注婚,即男不娶,女不嫁,双方都终身生活在母亲家里。在青年时期,男女都可以各自有数个阿注。到了中年以后,便逐步减少结交阿注的范围和数量,日趋固定。有些人的阿注关系维持了十几年、几十年,直到对方去世为止。据调查,一生中只有临时阿注而没有长期阿注的人属于少数。原八株、忠实、开坪三个乡13个村落,在51岁以上终身过阿注婚姻生活的128人中,只有临时阿注而无长期阿注的共16人,仅占12.5%。绝大多数人在一定时期内,必有一个较固定的长期阿注。据载,忠实、开坪二乡12个村落,还在过阿注婚姻生活的成年男女共462人,其中只有临时阿注而无长期阿注的43人,仅占9.3%。社会上早已形成一些道德规范,以巩固长期阿注。例如,过年双方互访赠礼物;结交临时阿注,尊重彼此长期阿注;女阿注生产后,男阿注本人或其母亲、姊妹带礼物去“认子女”,并举行仪式,以后也给予子女一定的物质资助等[4]。

阿注婚男女结合完全以爱情作为基础,不受外力干涉,离散也自由。按当地习惯,男女13岁举行成丁礼或穿裙子礼,可正式参加社交活动,但一般到17岁后才开始找阿注。阿注关系一般不受经济和等级的约束,年轻、美貌、能干是主要的择偶标准。起初,男方去女方走访处于秘密状态,过一段时间(15~60天)后,才公开与女方家人见面,并要送一定的礼物。

阿注婚虽然结合自由,但也有一定范围。最初,是在不同氏族(“尔”)之间才能婚配,随着氏族不断分裂为家族(“斯日”),通婚范围随之变化,出现了斯日外婚制。近百年来,斯日不断繁衍,在分居4~5代以上的母系家庭(“衣杜”),也有发生通婚现象的。但是,母系血统近亲,禁止结交阿注。并且,根据氏族、家庭外婚规矩,形成非血统的一些通婚集团,永宁中心区一共有13个通婚集团。当然,由于阿注婚血统不按父系计算,从父系看,就有了血亲或近亲之间偶居可能性的存在。

阿注婚姻以女子为主体,每个成年女子都有自己的房间,以接待阿注。女子有较大主动权,子女由母亲抚养,属于女方,父子(女)观念淡漠。

阿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很少有婚姻关系或性爱中非常强烈的独占欲和嫉妒心理,彼此结交其他异性自由,因而极少发生情*、自*和纠纷。

总之,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阿注婚对群婚来说,已是很大的进步,每个都是单独婚姻分子,离异有较大的自由。婚姻采取男子走访女子“望门居”的形式[5],暮合晨离,双方并无共同经济生活。当然也应看到这种婚姻在过去曾对民族人口和素质产生不利影响。

与阿注婚姻形态相联系,永宁地区存在着被称为“衣杜”的母系家庭[6]。它有如下一些特点:

(1)每一个母系家庭都有一个家名,有时还在前面冠以斯日的名称。家名来源与斯日名一样,有各种来源:有的以祖先名字命名;有的以原来母屋亲属关系命名;有的以担任过官职和为土官服役工种命名;有的以地理特征、原祖居地命名;有的以原来民族成分命名;有的以动植物图腾名称命名。但到近代,边缘地区家名开始变成汉族的,如加泽乡的石、杨、旺三姓纳西族,过去的家名曾叫作油若、甲沙、格木等。

(2)世系按母方计算。母系家庭成员基本上过阿注婚姻生活,整个家庭成员都是一个始祖母和她的姊妹后裔,血统依母系计算,母系血统扭结既是维系母系家庭的基础,也是母系家庭结构的基本特点。例如,近年来调查的有一户典型母系家庭结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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