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工作11年,用人单位没签合同,没交保险,单位还要辞退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正常来说,单位没签合同、没交保险,涉及到的违法行为很多。
最简单的就是没签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会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自然没有劳动关系的当月起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应当自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一年之内没有签订,自第13个月起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有有效期。一般应当自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两年内维权,才可以有效。
第二,除了劳动合同之外,还有社会保险。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是我们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应该交纳而没有交纳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补交保险。
没有缴纳保险还要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从应当交纳的次月起计算。
第三就是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属于协商解除,或者用人单位经营形势发生变化,即将**裁员,这个是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最多累积12个月,合同法实施以后就没有上限了。
另外,如果单位一切正常,故意解除劳动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因此,如题目所说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索要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同时要求补交养老保险。
如果等到企业*清算,不仅时间比较长,而且不一定能够完全补偿我们的赔偿金等待遇。所以维权一定要尽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