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针对本市学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发布通知:学生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时应佩带安全头盔;12周岁以上学生骑自行车或16周岁以上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应佩带安全头盔。当天下午,奉贤公安局交警支队就来到南桥小学附近,为等候接孩子的家长分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您好师傅,你知道有‘一盔一带’的宣传活动吗?”“知道呀。”“今天过来接孩子放学吗?那您是开电瓶车还是开车的?”“电瓶车。”“头盔有没有为她准备好?是这样的,以后开电瓶车,您自己还有孩子都要戴好安全头盔了。”接过倡议书,这位来接自己外甥女的徐阿伯连连点头。“之前觉得戴头盔麻烦呀,而且大家也都不怎么戴。现在觉得应该要戴,保障小孩出行安全,大人也要戴。”
随着校门口接孩子的家长逐渐增多,记者发现,有许多家长和徐先生一样,开着电动自行车前来接孩子回家,但是多数自己也并未带上头盔。这也是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普遍现象。通过交警的宣传教育后,一位王阿姨直言,她要把家里的头盔给翻出来了,为孩子做个榜样,“明天就戴上!”
不过在众多家长中,记者还看到了几位非常有安全意识的家长。“万一一个剐蹭倒下来的瞬间,孩子头磕了怎么办,所以就考虑到这个安全问题,我一直都是要给她戴着头盔的。”一位叶女士告诉记者,女儿从幼儿园开始,只要是她骑电瓶车接送,都会给她带上头盔,保证出行安全。
不仅仅学生在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头盔,交警建议,学生乘坐机动车时也需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坐副驾驶座位,幼儿园幼儿应使用安全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