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网上有一些人两年三年不交物业费,后来被法院起诉了在网上写文章告诉大家他被法院起诉了,这样的人究竟值不值得同情呢,如果说要是一年不交物业费的话还有可原谅,可是如果两年三年都不交物业费,那物业要是采取了措施去法院起诉的话,也是物业的权利,因为现在像这种两年三年不交物业费的人在生活当中是大有人存在的,他们并不在乎别的业主的感受,一个小区如果要是人人都像这样的人一样都不交物业费,两年三年不交物业费,那物业还如何运营小区,环境得差到什么地步了。
另外这种两年三年不交物业费的人都是有振振有词的理由,说是自己什么问题没有解决处理,就是不给他交物业费,再有就是物业服务不好也不给交物业费,理由很多,但是唯独他自己就是不懂法律,所以所以显得无知者无畏,不管是民法典也好,还是物业管理条例也好,这些规定他都不仔细的看看,就只知道对抗物业拒绝交物业费,其实这是对他自己的不负责任。
物业只要是提供了服务,他就有权利收物业费,一般情况之下都是跟开发商绑定在一起的,当买房的时候就在合同里边约定好的,不交物业费被法院起诉了能赢吗,即便就是合同约定的期限已经到期了,只要是物业还继续在这个小区还继续提供服务,业主也是接受了服务,那么就得交物业费,这也是法律所规定的。
两年三年不交物业费被法院给起诉了,将来需要给物业交物业的律师费,还有滞纳金,将来物业要是申请强制执行的话,那么强制执行的费用也得有业主来支付,这样算下来的话损失肯定很大,而且物业费还得一分不少,所以当看到有的人满嘴的理由不交物业费还觉得自己挺有道理,觉得这样的人特别可悲,现在法制社会不懂法真的是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