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充电宝充电充着就不充了,为什么充电宝充到了23%就不充了呢

首页 > 生活 > 作者:YD1662024-07-07 23:25:39

记者咨询咻电在线客服:“租借充电宝弹出后显示满电,为什么手机只充了10%的电量就没电了?”客服回复:“从租借到归还使用不到二十分钟,充电宝的问题可以申请退费。”记者询问:“充电宝没电就无法使用,是商家的问题,为什么让消费者买单?”客服表示,充电宝有没有电无法直接检测,系统检测超过5分钟的订单需要扣费。

共享充电宝“缺斤短两”成网络投诉热点

网络平台显示

6000余条同类投诉

记者调查发现,共享充电宝使用中没电了却还在持续扣费的情况并非少数。记者在小红书平台搜索关键词“共享充电宝使用中没电了”,结果出现大量帖子反映此类问题。

为什么充电宝充电充着就不充了,为什么充电宝充到了23%就不充了呢(5)

有帖子反映

使用1个多小时没电了

被收取两个小时费用

为什么充电宝充电充着就不充了,为什么充电宝充到了23%就不充了呢(6)

有帖子吐槽

共享充电宝充电速度慢

为什么充电宝充电充着就不充了,为什么充电宝充到了23%就不充了呢(7)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此类投诉已成为网络投诉热点。截至发稿时,黑猫投诉平台上有6000余条相关投诉,其中很多投诉反映共享充电宝使用中没电了却还在持续扣费的问题,投诉对象涉及来电、街电、咻电、小电、搜电、怪兽充电、美小电等众多知名共享充电宝品牌。

法律专家表示

租借共享充电宝目的是充电

没电不应收取费用

12月11日,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威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租借共享充电宝属于合同行为,而合同目的是合同订立、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履行、违约责任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我认为租借共享充电宝的合同目的是通过租借充电宝进行充电,而非简单地对充电宝进行持有。就此而言,当事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应该以“充电”为标准,而不是简单地以“时间”为标准。

段威分析指出,根据“租借共享充电宝”实为“充电”的合同目的,如果充电宝没电了,合同目的自然无法实现,商家就不能进行费用收取。商家规定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费等,其条款具有不合理性,涉嫌加重消费者责任。

段威表示,在技术可能的前提下,共享充电宝企业应以“电量”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主要标准,以实际“用电量”作为收费的具体标准。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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