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80年我国启动住房改革以来,房价的问题就成为了国人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四十年来,我国的房价保持一路飙升,实属罕见;飙升的房价也使得房子成为了众多人最重要的一笔财富,如下图所示,按照《2018年中国城市家庭财富报告》的调研数据显示:中国人家庭总资产配置中77.7%为房产,房子已经可以说是一个家庭的全部了。
因为房价的价值摆在那里,所以说在遗产继承中,房子始终是一个聚焦点,如果是独生子女家庭,或许在继承父母房产这一块上不会太复杂;不过在计划生育实施前及实施前期,我国绝大部分家庭的孩子都在两个以上,特别是70年代、80年代的家庭,三五个的孩子都不少,孩子多,在继承的问题上难免会有所矛盾,因为遗产划分,特别是房产的划分而导致大打出手,甚至反目成仇案例不可谓少,这可不仅仅是在电视剧中的情节,还是赤裸裸的现实案例。
针对遗产的继承问题,2020年5月28日审核通过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终于做出了明确性的各类的规定,这也意味着以后子女不用争父母的房产了,一切依然按规定执行,那新的《民法典》对于遗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呢?
1、新增两种立遗嘱方式
一直以来,很多多以为立遗嘱就是写个纸张,盖个手印就算是遗嘱了,其实这类遗嘱法院根本不认,除非你这份遗嘱有经过公证处公证,但现实中又有几个人懂得公证,这也导致也很多这类的遗嘱作废,导致了继承的纠纷矛盾。
为此,新的《民法典》增加了两种新的立遗嘱方式,大大减少了立遗嘱的麻烦,也避免了后续的同室操戈;两种新的立遗嘱方式,也就是“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对于这两种新的立遗嘱方式也有一个必要前提,那就是立遗嘱是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之所以要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且要签名和注明日期,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老人被“胁迫”的情况。
录像遗嘱解决了不懂得写字群体的麻烦,直接口头视频遗嘱;而打印遗嘱,无需在公证,只需要立遗嘱人以及见证人签名盖章,剪掉了公证环节,大大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
2、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权
在以往,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才会生效,如果过世之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有的有公证而有的没有公证,那有公证过的遗嘱将具有优先级;不过新的《民法典》中则规定:在留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只选择最后一份符合条件的遗嘱。为什么要选择最后一份符合条件的,主要是因为最后一份,肯定才是过世之人最终的意见的,这样明确霸道的规定下来,就减少了兄弟间多份遗嘱的争端。
3、合法继承人平摊财产
现实中,很多老人,特别是农村的老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立遗嘱的,而因为突发意外导致没来得及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这种情况下有的子女为了争夺财产,就会使出“各出奇招”,期望自己能多分一点,引起众多的聚焦。不过按照新规这类手段都没用了,因为新规规定:未立遗嘱的,合法继承人平摊财产,以尽量减少家庭纠纷。
PS:其实这点我认为不是太合理,虽然平分看似公平,但这个要在双方付出的程度一样的情况,否则不赡养的老人的家庭与孝顺老人的都一样平摊,那么以后岁月还会去平分给老人。
4、扩大代位继承的范围
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继承。但在新规下,扩大了继承的范围,从2021年起,侄子、外甥也可以继承了。
总结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新的《民法典》下,我国的遗产继承的方式越来越灵活,以后房子的继承将不再是难题,不过在完善的律法总有错误或者不足的地方,等待我们去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