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监督推动厦门市农村厕所建设管理、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各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厦门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目标,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的,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2022年厦门市出台了《厦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报告显示,全市已完成136座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平均每个行政村有4.3座水冲式公厕;农村污水行政村治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累计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82.95公里;农村自来水全面普及。
厦门市将农村“厕所革命”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农村户用厕所建设和公厕提档升级,坚持农村厕所新建改造和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护,确保农村公厕干净整洁。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不断健全“户分类、镇保收、区转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光盘行动”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绿色发展模式。目前,全市已建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4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9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管理机制并开展常态化运维考核,将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考核。2022年以来,累计完成治理12030亩,全市“绿盈乡村”覆盖率100%。2019年以来厦门市未发现新增农村黑臭水体。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每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0公里以上,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目前已创建美丽乡村庭院890户、美丽乡村微景观796处、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150个、美丽田园38片、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26个。(记者 蔡绵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