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孔祥智 卢洋啸(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内容, 也是乡村生态保护的现实需要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 具有重要意义。在政策层面, 中央及地方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在实践层面, 很多地区在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并起到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但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方面积累丰富经验和创新发展模式的同时, 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 有必要从理论层面剖析乡村生态宜居, 系统总结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实践经验, 根据5省20村的实地调研情况, 深入分析生态宜居乡村发展的现实困境, 并基于此, 提出加快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从理论层面剖析生态宜居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经过十余年的发展, 生态宜居替代了村容整洁, 这不仅是对农村阶段性发展的延续与继承, 更是顺应时代发展需要提出的更高要求。
(一) 生态宜居是乡村生态与乡村宜居的有机统一
厘清“生态”与“宜居”的关系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生态宜居。“生态”反映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共生共融的高度耦合关系, “宜居”是人类生存的本性诉求与愉悦居住的有机统一。“生态”是达到生态宜居状态的必要条件, 但却不是充分条件。“宜居”以“生态”为基础, 保障乡村可持续发展和居住人群的身心健康。在此基础上, 还需具备能够为农村居住人群的正常生活提供便利和保障的各项基础设施, 如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落后, 难以满足农民的日常生活所需、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就不能很好回应农民的生存诉求, 也就不能达到“宜居”状态。因此, “宜居”必然要求“生态”支撑, 但“生态”的良性发展却并不一定能够使乡村达到“宜居”状态。
从“生态”和“宜居”的关系不难看出, 生态宜居是乡村生态与乡村宜居的有机统一。乡村生态更注重从农村生态环境的角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农民的生产生活能够与自然生态形成良性的有机循环体系。乡村宜居则是从保障农民正常生活的角度出发, 打造美好的居住环境, 包括农村污水、垃圾、厕所、道路、路灯等村内生活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 以及农村居民文体娱乐支撑和医疗保障等多方面供给。因此, 生态宜居包含乡村生态与乡村宜居两重状态, 二者缺一不可。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应注重绿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村级规划建设等综合性建设项目, 重点侧重于乡村的生态建设与规划。通常以农村的自然环境、农民的生活条件、农村的精神文化建设来反映生态宜居的理想程度。
(二)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重要性
1. 生态宜居能够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 “乡村振兴, 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 既关乎农民的钱袋子, 也决定农村社会的发展。注重建设与经营美丽乡村, 着力培育农村新型业态, 激发农村内生动力, 促进乡村振兴。
2. 生态宜居是乡村生态保护的现实需要。
《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中的数据显示, 我国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严重不足, 仍有40%建制村没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78%建制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40%建制村畜禽养殖废弃物未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依然突出, 38%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未划定保护区或保护范围, 49%的农村未规范设置警示标志, 甚至一些地方农村饮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隐患。农村每年产生超过90亿吨生活污水和2.8亿吨生活垃圾, 大量污水没有经过有效处理随意排放, 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 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 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具体来说, 东部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 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中西部地区力争实现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 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基础上, 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有利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的治理, 有利于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是农村生态保护的现实需要。
3. 生态宜居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 “推进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 ”[3]“城镇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 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 让城市融入大自然, 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4]实践证明, 城市和乡村是联动的共同体, 城镇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的现代化, 农村现代化也离不开城镇化的持续推进,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
(三) 生态宜居的核心要素
生态宜居的核心要素包括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生活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乡村特色文化传承。
1. 自然生态环境。
生态宜居第一个衡量指标就是自然生态环境的优美度, 而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种植业、园艺业、林业、水面、山地等农业资源本身就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 自然生态环境优美是生态宜居的核心要素。自然生态环境可以用山林湖田草以及后期绿化的覆盖面积占比等指标衡量。
2. 生活类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
生活类基础设施包括农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采暖设施、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养老服务等与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息息相关的设施。生活类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水平直接决定了乡村的宜居程度。目前, 农村生活类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仍然较为困难, 设施运维管理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如何补齐农村生活类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 并形成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对生态宜居建设至关重要。
3. 乡村特色文化传承。
我国乡村历经数千年发展, 各地区形成差异化明显的乡村习俗, 培育了各具特色的农耕文化, 浓郁的乡土文化孕育了一代又一代人。生态宜居建设绝不是要阻断农耕文化的传承, 相反, 文化传承是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重要内容之一, 助推优秀的传统乡村文化世代传承。
二、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模式分析
基于5省20村的生态宜居乡村实地调研了解到, 很多地区的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 并形成鲜明特色。总结其丰富经验, 可归纳为五种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发展模式。
(一) 5省20村的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调研样本
调研的主要形式包括村庄实地走访以及课题组成员与村干部进行一对一座谈, 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内垃圾治理、厕所与厨房革命、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保护等多方面情况。
考虑到调研样本的代表性, 选取了浙江省、江苏省、吉林省、河南省、福建省的行政村作为调研区域。其中, 浙江省、江苏省和福建省为东部沿海省份, 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 农业小部门化趋势更为明显, 为了全面反映东部沿海经济较为发达区域的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情况, 共实地调研了浙江省2村、江苏省6村和福建省2村。吉林省、河南省为我国传统粮食主产区, 为了解反映粮食主产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情况, 共实地调研了吉林省7村、河南省3村。
表1 5省20村的实地调研样本
(二)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五种模式
基于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产业发展模式差异, 将调研的行政村根据其发展的侧重点划分并归纳为五种建设模式, 即非农产业带动型、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型、农业旅游业融合带动型、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型和种植结构优化带动型。 (见表2)
表2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模式
1. 非农产业带动型。
此类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模式要求乡村与大型非农企业相邻。村集体与企业开展合作, 村企共建, 为本村村民的住房建设、生活类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绿化建设等提供初始资金以及后续运维资金。
非农产业带动型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非农产业的发展, 企业的所有者一般也是村集体成员, 村集体成员一般也都是企业员工。企业出资为村庄发展进行宏观规划, 利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员工宿舍、生活服务设施等。大型非农企业与村集体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整体而言, 非农产业带动型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模式, 村集体成员收入水平较高。大部分收入来源于企业务工收入, 而务农收入占比较低, 甚至为零。大型非农企业还可以吸引村庄外来人口形成集聚, 逐步发展成为规模较大的人口集聚地。但非农产业带动型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模式具有明显的“去农化”趋势。
以河南省裴寨村和南李庄村为例。依据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核心要素, 将两个村的情况以表格的形式进行阐释。在实现村企共建后, 乡村得以快速发展, 宜居水平显著提高。 (见表3)
表3 非农产业带动型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