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3月18日讯(记者 张伟铭)淄博张店的吕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在淄博华润·橡树湾买了一套住宅房,但3年后却被告知办不了住宅类房产证,只能办理居住公寓类房产证。原本买的房子变成了“公寓”,这样吕女士很难接受,多次找开发商无果。对此,开发商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回应正在与吕女士沟通赔偿方案。
业主:买的“住宅”变“公寓”
吕女士2015年11月13日在淄博华润·橡树湾按照住宅类房产标准购买了一套房产,购买时合同上标注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也为住宅,在2016年6月交房进行网络签约时也显示是住宅类房产,当时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开发商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表示后期会统一办理房产证。
2018年开发商却告诉吕女士她所购买的房产不能办理住宅类房产证,只能办理产权70年的居住公寓房产证,原因是采光不足,不能满足办理住宅类房产证的标准,这让吕女士很不解,便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开发商给予的答复是对吕女士进行赔偿,吕女士对此感到气愤并且希望开发商能按合同为她办理住宅类型房产证。
开发商:正在和业主沟通赔偿方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注明的是住宅,怎么就变成公寓了?对此记者采访了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客户关系部经理表示,原因是吕女士所购买的房产采光不足,不能满足办理住宅类房产证的标准,所以只能办理居住公寓房产证,产权一样是70年,接到吕女士投诉后他们也一直在和对方沟通协商赔偿方案,但是具体细节不便透露,像吕女士这样的情况还有6户,基本已经通过协商解决。
当记者问到为何采光不足还能通过住宅类规划许可时,对方表示橡树湾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早已离职,自己不清楚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不动产登记部门:规划时是居住公寓
记者采访淄博市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他们在为吕女士的房产办理房产证时,按照规划是居住公寓,因为在前期规划时,这套房产的采光不满足住宅类房产的要求,所以定为居住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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