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工程人老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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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屋面防水做法之前,先来说下防水工程渗漏的主要原因。接下来我会根据屋面防水工程涉及的规范条文,常见的渗漏点,来谈谈屋面防水有哪些好的做法。如果觉得对你有所帮助,建议点赞、关注 收藏。
一、防水工程渗漏水的原因1.1渗漏水的原理首要原因:
90%/1%原理 ------即90%的渗漏水问题都出现在仅占整个建筑物或建筑物外表面积1%的细节部位。
大多数的渗漏水并不是建筑物的防水体系或围护结构部件自身失效造成,而在建造过程中对过渡和收头等细部处理不当才是真正的原因。
第二原因:
99%的原理---99%的渗漏水都不是由于防水材料或系统本身的失效而引发。
1.2渗漏水的其他原因(1)细部设计不当材料选择不当
(2)施工过程中,责任界定不明确
(3)业主方:未制定维修与保养计划,总是在出现问题后才进行维修,维修人员水平差
(4)材料供应商:过分地提高材料自身性能而非施工应用技术的提升 。
(5)防水施工: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施工方式
二、屋面防水工程涉及到的重要规范条文1、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3.0.6)
2、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3.0.12)
3、用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表面应抹平压光,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应大于6m。分格缝的宽度宜为10mm~20mm。(《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4.5.4)
4、卷材防水层的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以及基层转角处,找平层应做成圆弧形,且应整齐平顺。(《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4.2.8)
5、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女儿墙和山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缝内宜填塞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4.5.5)
6、屋面坡度大于25%时,卷材应采取满粘和钉压固定措施。(《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6.2.1)
7、卷材铺贴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2)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6.2.2)
8、卷材搭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行屋脊的卷材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卷材搭接宽度应符合表6.2.3的规定;(2)相邻两幅卷材短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500mm;(3)上下层卷材长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幅宽的1/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6.2.3)
9、屋面排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4.4.5)
(1)找平层设置的分格缝可兼作排汽道,排汽道的宽度宜为40mm;
(2)排汽道应纵横贯通,并应与大气连通的排汽孔相通,排汽孔可设在檐口下或纵横排汽道的交叉处;
(3)排汽道纵横间距宜为6m,屋面面积每36m2宜设置一个排汽孔,排汽孔应作防水处理;
(4)在保温层下也可铺设带支点的塑料板。
10、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防水层下应增设涂膜附加层。 防水层及附加层伸入落水口不应小于50mm,并应粘结牢固。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4.11.16)
11、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屋面工程技 术规范》GB 50345-2012 4.11.19)
(1)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排水坡;
(2)管道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
(3)管道泛水处的防水层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4)卷材收头应用金属箍紧固和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12、种植屋面防水蓄水检验:种植屋面防水工程竣工后,平屋面应进行48h蓄水检验,坡屋面应进行持续3h淋水检验。(《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13 3.4.3)
13、高跨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其低跨屋面受水冲刷的部位应加铺一层卷材,并应设40mm~50mm厚、300mm~500mm宽的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高低跨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水落口管下应加设水簸箕。(《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4.2.7)
14、低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可直接铺贴或涂刷至压顶下,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高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4.11.14)
15、山墙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4.11.15)
16、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做密封处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4.11.24)
17、在防水层上设置设施时,防水层下应增设卷材附加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土,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4.11.25)
三、屋面易渗漏点分布图3.1屋面板渗漏3.2烟道根部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