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婚姻登记证件的利用率越来越高。很多老年人由于结婚登记时间早,普遍存在结婚证丢失、信息不一致等情况。为给广大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结婚证补领、补办服务,莒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将开展“见‘证’幸福、服务下乡”活动,巡回到各乡镇街道集中开展补(换)领结婚证服务。
结婚证有什么用?
结婚证作为法定证件,广泛应用于各种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与个人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不少政务服务事项以及经济活动,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府补贴、补助金领取、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房、个人出国(境)、子女入托入学、工作调动等等,通常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
哪些人可以集中补(换)领结婚证?
(一)1950年5月1日第一部《婚姻法》实施到1989年12月31日之间办理结婚登记(该时间段颁发的结婚证无身份证号),未补领过新版结婚证,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的夫妻;
(二)1990年1月1日后办理结婚登记,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的夫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①结婚证遗失或损毁。②结婚证件身份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错误。③结婚证件无身份证号或用军人证件办理结婚登记;
(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可按程序补办结婚证。
(四)其它有意愿补(换)领婚姻登记证的婚姻当事人。
补(换)领结婚证的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莒县户籍(或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夫妻双方共同到补证现场办理。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意愿补(换)领结婚证的群众,即日起可联系各乡镇民政办或村民政协理员报名,提供夫妻双方信息。各乡镇街道汇总后,县民政局将组织分别到各乡镇街道驻地开展集中补(换)领结婚证服务。各乡镇街道集中补(换)领结婚证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补(换)领结婚证的群众,也可直接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进行办理。(地点:莒县银杏大道99号莒县民政局一楼;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咨询电话:0633---6231877)
来源:莒县融媒、莒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