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询,户政人口登记系统中并没有姓名登记为“韦我独尊”的居民,户口页上的名字明显经过修图处理,柳州市警方以韦某“虚构事实、哗众取宠”为由,认为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二十六条,构成寻衅滋事而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所以公民起名
是不是完全自由
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呢?
如果要改名
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公民改名的一些事项
改姓名的原因
1、改姓
主要发生在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的更改,以及收养关系变更或者是涉外婚姻,亦或是父母离婚、再婚的情况。
2、改名字
名字当中有生僻字,名字出现歧义容易让人误解甚至是带有不良含义的。
自己的姓名可以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另: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户口簿更改姓名的程序
变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性别、国外出生地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需到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户口簿更改姓名所需资料
在取名的时候
父母们都思虑再三
改名更应该谨慎
不要因为“哗众取宠”
而试图突破法律的底线
来源:法务之家、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