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已缴纳的公积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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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公积金转移攻略
免除跨市跨区工作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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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旧单位
记得办住房公积金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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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封存(集中封存),是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停止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必须办理的管理手续,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批量封存的,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注: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集中在住房公积金专户中的“暂存户”内。
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工作时,需由新单位提请办理职工个人明细转移(启封)才能继续缴存。
注:“启封”指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因转移等行为离开“暂存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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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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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内转移
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明细封存(集中封存)后,新缴存单位方可办理转移(启封)手续,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两份)申报。
办理封存以及市内转移业务的注意:
1、已开通电子印章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进行申报。
2、办理批量业务的,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新版《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分居民身份证和非居民身份证两种格式,请重新下载并对应选择填报,原《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停止使用。
(二)市外转入
(1)职工本人办理:持身份证、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卡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申报。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持《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卡等)、经办人身份证申报。办理批量市外转入的,请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的电子文档。
(三)转出市外
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明细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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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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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业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高明管理部随当地区属机关,下午14:30-17:30)
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温馨提示:
随着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量的大幅增长,需集中时间整理一周内大量的申报资料和本周的业务数据(即系统数据维护和检测,以确保资金的准确和安全),及处理一周内受理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申请。因此,每周五下午仅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和所有业务咨询,其他业务暂不受理。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办公地址:佛山市桂城南海大道财联大厦四楼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249号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办公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
温馨提示
上述内容经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佛山12345”公众号咨询。
来源:佛山12345
编辑:佛山新闻网伍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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