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活中必需品的高价值房产,其价格的涨跌一直牵动着每一个老百姓的心。作为被拆迁人员,获得安置房顺利拿到房产证,也是自己最大的心愿。然而,今天来咨询的张女士等十一户,虽然与其他邻居同住一个小区,可房屋性质却不一样,这又是为什么呢?让我们走进今天的《律师帮帮忙》。
事件回顾
张女士一家三口一直居住在通州区,爱人名下原本拥有一间老人留下来的13平米的平房。2009年6月,平房所在区域面临拆迁改造,当时拆迁方给出了货币补偿的方案,然而张女士一家在与开发商尚未协商一致的时候,通州区的房价开始上涨,张女士考虑到丈夫患有糖尿病,女儿也正在读大学,张女士与开发商的协商就彻底谈不拢了。
2010年的7月,拆迁方再次找到张女士一家,告诉他们有了新方案,张女士可以获得安置房。就这样与张女士一家有同样经历的另外11户,一起参加了通州核心区拆迁的选房项目。
原本应该在2012年获得房产,结果推延到 2014年的5月才拿到新房的钥匙。虽然房价上涨导致拆迁的事情延误了几年,但最终张女士一家还是获得了房子,张女士一家十分开心。
2014年,眼看着周围的邻居都拿到了产权证,而张女士家以6000元每平米购置的房产,却始终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消息。2017年,张女士听说核心区拆迁的人,已经由两限房的房本换成了三定三限的房本,而自己的房还只有一个和拆迁公司草签的合同,张女士夫妇觉得不安心,于是开始到处打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