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9月10日是国家设立的第一个教师节,至今走过36个年头了!
按理说,设立教师节的初衷是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为了庆祝教师节,各地一般都会有些动作的,最起码以乡镇为单位、以县为单位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
有些商场会利用教师节搞些商品促销活动……
笔者在教育教学一线摸爬滚打了几十年了,当然度过了几十个教师节了,真有一种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感慨。
我所在区域,每年教师节的固定项目是评优、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几十年来没有一点创新。
教师节评优教师节评优似乎是全国各地的惯例。通过评优激励多数老师向模范教师学习,能够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特别是荣誉称号对职称评聘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有些老师属于那种“见了困难就让,见了荣誉就上”的类型,每年教师节伺机争抢荣誉的老师都是存在的。
校风清明的学校还好说,严格按照教师的绩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能够保证公平、公正;校风不正的学校,就很麻烦了,暗箱操作的概率就大了,校长一个人就能确定出优秀人选来或者根据民主评议成绩确定优秀人选,弄得老师们怨声载道,不把精力用到认真教书上,而是忙于跑关系、结人缘上。
还有的地方,采用企业重奖那一套,被评为优秀的人员,奖金从几千到几万元,就差分房子和汽车了。
个人觉得对教育实施重奖并不妥。因为教育不同于其他职业,是不存在孤胆英雄的。你是优秀学科带头人,你的教学成绩也得益于所教班级的班风和学风,也得益于你备课组的集体智慧;你是优秀班主任,你的班级管理成绩也离不开班组团队的集体贡献。
再说,优秀与非优秀之间的差距不是几千、几万的距离,而是几分、零点几分的差距(绩效工资分档也存在这个问题)。
在我看来,教师节评优这个固定项目可以继续保留,但是建议把重奖分散一下,适当扩大范围。比如某个区县教师节计划表彰10名优秀班主任,每名班主任的奖金是10000元,累计10万元。倒不如,把表彰的名额扩大2倍,每人奖金5000元,奖金数额虽然少了,但是受奖面大了,发挥的激励作用可能更大。如果优秀班主任只表彰1名,奖金10万元,奖金数高了,但是受奖面小了,能起到应有的表彰效果吗?
但是,地方政府领导不会这么想,在奖金数量一定的前提下,受奖面越少,人均奖金数越高,越发能显示出政府对教育的重视!
教师节开会教师节刚开始的那些年,教师节庆祝大会是必须保留的节目:学校召开庆祝大会、乡镇召开庆祝大会、县里召开庆祝大会……
那时候参加教师节庆祝大会的人员,除了政府领导,就是老师们。那时候,老师们还能得到一点实惠,每人还会发一个茶杯,上面写着“第*个教师节纪念”的字样。
最近这些年,有些地方举行的教师节庆祝大会,与会人员除了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受表彰的教师以外,其余的都是各部门的领导班子,象征着社会各界共同庆祝教师节。没有被评优的教师连参加庆祝大会的资格也被剥夺了,只能留在学校里继续上课。因为教师节并没有规定统一放假,对绝大多数老师来说,教师节根本就没有当成一个节日去过。
不过,老师们对此好像早已习惯了。
教师节=收礼节?如果这个等号成立的话,我坚信这种现象只是发生在极少数人身上,让这极少数“害群之马”无损了教师的群体形象。
每逢教师节前后,总有一些网友指责“教师节”成了教师的收礼节。理由是,很多学生或者家长趁着教师节以各种方式感谢恩师:宴请、送花、送卡、送钱。应该说,这种情况肯定是存在的。但是与教师群体的庞大数量相比较,那些借教师节收礼的老师能代表教师整个面吗?
据我了解,教师节能够收受家长或者学生“礼物”的主要存在于幼儿园、小学阶段,因为孩子年龄小,自理能力差,需要得到老师的关照,家长需要意思意思。从初中、高中到大学,收受家长或者学生“礼物”的老师恐怕少之又少了吧。
教师节收受礼物的现象虽然个别,但是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却是很大,家长送了礼,心里一万个***,唉!人在江湖不得不送,不得不收?
奉劝教师节敢收礼的老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于2020年7月1日施行了。
结束语今年是第36个教师节了,已从而立之年奔向不惑之年了,但是怎么感觉教师节与老师们渐行渐远了呢?
老师们喜欢什么样的教师节呢?
我觉得有关部门应该面向全社会的教师征集一下意见,改变一下教师节的庆祝方式岂不是更好呢?既然是教师自己的节日,为什么不听听老师们的意见呢?
你对教师节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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